1.
“1994年,网景公司(Netscape)发布了Navigator浏览器0.9版。这是历史上第一个比较成熟的网络浏览器,轰动一时。但是,这个版本的浏览器只能用来浏览,不具备与访问者互动的能力。……网景公司急需一种网页脚本语言,使得浏览器可以与网页互动。”
网页脚本语言到底是什么语言?网景公司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采用现有的语言,比如Perl、Python、Tcl、Scheme等等,允许它们直接嵌入网页;另一个是发明一种全新的语言。
这两个选择各有利弊。第一个选择,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代码和程序员资源,推广起来比较容易;第二个选择,有利于开发出完全适用的语言,实现起来比较容易。
到底采用哪一个选择,网景公司内部争执不下,管理层一时难以下定决心。
2.
就在这时,发生了另外一件大事:1995年Sun公司将Oak语言改名为Java,正式向市场推出。
Sun公司大肆宣传,许诺这种语言可以”一次编写,到处运行”(Write Once, Run Anywhere),它看上去很可能成为未来的主宰。
网景公司动了心,决定与Sun公司结成联盟。它不仅允许Java程序以applet(小程序)的形式,直接在浏览器中运行;甚至还考虑直接将Java作为脚本语言嵌入网页,只是因为这样会使HTML网页过于复杂,后来才不得不放弃。
总之,当时的形势就是,网景公司的整个管理层,都是Java语言的信徒,Sun公司完全介入网页脚本语言的决策。因此,Javascript后来就是网景和Sun两家公司一起携手推向市场的,这种语言被命名为”Java+script”并不是偶然的。
3.
此时,34岁的系统程序员Brendan Eich登场了。1995年4月,网景公司录用了他。
Brendan Eich的主要方向和兴趣是函数式编程,网景公司招聘他的目的,是研究将Scheme语言作为网页脚本语言的可能性。Brendan Eich本人也是这样想的,以为进入新公司后,会主要与Scheme语言打交道。
仅仅一个月之后,1995年5月,网景公司做出决策,未来的网页脚本语言必须”看上去与Java足够相似”,但是比Java简单,使得非专业的网页作者也能很快上手。这个决策实际上将Perl、Python、Tcl、Scheme等非面向对象编程的语言都排除在外了。
Brendan Eich被指定为这种”简化版Java语言”的设计师。
4.
但是,他对Java一点兴趣也没有。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设计出来了。
由于设计时间太短,语言的一些细节考虑得不够严谨,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Javascript写出来的程序混乱不堪。如果Brendan Eich预见到,未来这种语言会成为互联网第一大语言,全世界有几百万学习者,他会不会多花一点时间呢?
总的来说,他的设计思路是这样的:
(1)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所以,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两种语言风格的混合产物 —-(简化的)函数式编程+(简化的)面向对象编程。这是由Brendan Eich(函数式编程)与网景公司(面向对象编程)共同决定的。
5.
多年以后,Brendan Eich还是看不起Java。
他说:
“Java(对Javascript)的影响,主要是把数据分成基本类型(primitive)和对象类型(object)两种,比如字符串和字符串对象,以及引入了Y2K问题。这真是不幸啊。”
把基本数据类型包装成对象,这样做是否可取,这里暂且不论。Y2K问题则是直接与Java有关。根据设想,Date.getYear()返回的应该是年份的最后两位:
JavaScript
var date1 = new Date(1999,0,1);
var year1 = date1.getYear();
alert(year1); // 99
但是实际上,对于2000年,它返回的是100!
JavaScript
var date2 = new Date(2000,0,1);
var year2 = date2.getYear();
alert(year2); // 100
如果用这个函数生成年份,某些网页可能出现”19100″这样的结果。这个问题完全来源于Java,因为Javascript的日期类直接采用了java.util.Date函数库。Brendan Eich显然很不满意这个结果,这导致后来不得不添加了一个返回四位数年份的Date.getFullYear()函数。
如果不是公司的决策,Brendan Eich绝不可能把Java作为Javascript设计的原型。作为设计者,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作品:
“与其说我爱Javascript,不如说我恨它。它是C语言和Self语言一夜情的产物。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约翰逊博士说得好:’它的优秀之处并非原创,它的原创之处并不优秀。’(the part that is good is not original, and the part that is original is not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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