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八九岁,拥有一个成人风格的钱包。
皮质的,棕黄色,厚实、看起来高级,细细闻起来,有一种柔软皮子才会散发的幽幽的香。
我很爱它。说不出的。
所以愿意把攒起来的大票的零钱都放在这个钱包里
因为我当时同样爱着那些大票零钱
爱它的质感、复古的花纹、沉稳的价值、不骄不躁的含蓄、散发着墨的芳香和转手多次留存下的沧桑的经历。
两个让我如此爱着的东西放在一起了。
很欣喜、很踏实、很有安全感。
谁知后来这两个东西在一起都丢了。
那天我心情极好。
所以有些傲慢的浮躁。
这让我做了一个我之前很少做的、傲慢不稳的行径——
仓促地就决定带着这个珍藏在上锁抽屉里的钱包出门了。
其实有点心虚
因为之前的我对这个钱包和里面的钱是如此宝贝,甚至吝啬着
唉
……
我傲慢地把钱包揣在自己怀里
考虑着如果遇到想买的东西,我应该用什么表情拿出怀里的钱包然后带着肉疼地去支付它,暗暗想着这一定很快乐。
可惜可惜
没遇到想买的东西
带着某种忧郁回家了
然后就心碎了
钱包没有了
没有得很突然
我还自得地觉得怀里的钱估计都被我捂热了
结果它就这么无知无觉的消失了!
心都空了,又有种狠
突然不想承认自己的在乎了
这件事给我的教训是:
不要拿你珍视的东西冒险
你决定冒险时已经和鬼神签订了契约
签下了不在乎可失去的契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