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份判决书,不算败诉,也称不上胜诉,与委托人的期待差的有点多,与我的预期也有一定的差距。
理论上说,作为一名律师,应该能坦荡冷静接受任何结果,把个人情绪从案件中剥离出来,才能更理性对待案件。
但是,我还没有修炼到完全的理性,收到胜诉判决,会感到兴奋雀跃;收到败诉判决,会感到特别沮丧。
每一个案件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从接受委托到最后判决,一路精心呵护,呕心沥血,付出感情,付出精力,一路陪伴到最后,却发现自己培养的孩子并不优秀,付出的努力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感情上的期待一时降不下来,意难平。
虽然,有些案件本身存在不足和瑕疵,证据也不充分,有败诉结果也不意外。然而,道理都像真理一样,简单直接,但又很难参透,内心无法听从简单直接的道理而释怀。
曾就这个问题请教过很多资深律师,有的律师说“不要过度关注案件结果,你只需要把过程做好就行了,至于结果如何不是我们能左右的”;
有的律师说“不应该只关注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做完了就该放下了,精力应该更多放到下一个案件上”;
也有的律师说“太关注结果的律师,不是成熟的律师,还需要多多修炼”。
千人千语,万人万思。
这些律师都有自己一套法则,应该也是他们日积月累修炼的结果,他们的语言体现了他们思想的境界,我却没办法照搬。
在我境界还达不到这个程度的时候,我还需要继续琢磨如何平衡心态,力争让自己成为一个成熟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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