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完小说《斯通纳》,这是一本写于上个世纪60年代的书,这本书就像书中的男主人威廉斯通纳一样,毫无价值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好在这本书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它所发挥的价值也越来越大。而小说中的男主角斯通纳却依旧在这本书里淡淡的、平庸的曾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本书我在很久以前就在豆瓣上看到过,但惭愧的是一直没有时间去静下心来阅读,好在最近重新挤出时间恢复了自己的阅读计划。这本书的封面上曾有这么一段话,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而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跳过第一眼直接到达了第三眼“生活”阶段。
人人生而平凡,自命不凡只不过是这个商品社会的一种营销手段。
人生究竟是平凡还是平凡?在本书中,斯通纳生于十九世纪末期的一个农民家庭,他的父母以及他的祖辈世世代代都是在同一片土地上耕耘的农民,他从小跟着父母游荡在这片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他甚至从没离开过这片土地到达更远一点的地方,直到他父亲觉得他该去大学学几年农业知识以便斯通纳长大后更好的经营这片贫瘠的土地的时候,他才有机会离开这片土地去往远方。他后来在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校区学了一年多的农业课,直到他在新学期上必修课-文学课时遇见斯隆老师。这时他彻底改变了,甚至是背叛了他自己曾经的想法,他决定抛弃农学,转而学习英国文学。后来他一直念到了硕士毕业,他在毕业典礼召开之前邀请了他的父母参加毕业典礼,在那个时候他仍然没有告诉他们他放弃农学转投文学的事情,他没有勇气。他害怕看到父母满怀期待的让他回去经营农场的眼神,他认为这是一种深深的背叛,他们因为长时间的分隔两地以至于他们的关系看上去没有矛盾,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不知道怎么该交流了,这是一种冷冷的令人尴尬的氛围,尽管彼此都不想这样。到了毕业典礼结束的那天晚上斯通纳才鼓起勇气全盘托出,斯通纳看出来了他们想极力掩盖住的失望表情,但他们努力去尊重他的选择,这令斯通纳十分感动。后来斯隆找到斯通纳,问他以后打算干什么,关于是否留校任教的事情,斯通纳答应了。于是他考博士,努力教书。后来他结识了戈奇费里奇和另一个男生,他们仨成了好朋友,再到后来他遇见了伊迪斯,他们相爱并结婚。后来他们有了孩子名叫格蕾丝。他在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校区交了四十余年的书,最终在即将退休的时候因为癌症而死去。他的一生婚姻平淡无奇,夫妻关系平淡的如同白开水,两人长期冷漠相对。在他任职期间,长期受到冤家的打压,以至于他成他们那个年龄段资历最老职称最低人,到退休仍然是一个副教授。他的学术成果也只是一本无人问津的书,没有人记得他写过什么。他普通到死后没有人能够记得他,对于现今追求自己价值而不懈努力的人来说,他的一生毫无价值可言。可大部分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子度过,之所以书的封面写着“第四眼自己”,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我们读大学、找工作,做着一份吃得饱饭养得起家,不痛不痒的工作、结婚、生子、退休、老去。不平凡只是那一小撮幸运的人,我想我不是,你们也不是其中之一。本书在描写斯通纳父母去世时候的文字平淡的让人恐惧「他就出生在那里,父亲和母亲在那里度过了他们的岁月。他想到年复一年被这片土地压榨付出的代价,而他一如从前—更加贫瘠,也许,更加歉收。一切都没有改变。他们的生活在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中延续着,他们的意志崩溃了,他们的心智麻木了。现在它们都在给予自己生命的土地里安息了。慢慢地,潮湿和腐烂将侵扰那副陈放着他们尸体的松木棺材,慢慢地,这些将触碰到他们的肉体,最后将销蚀掉他们最后的物质痕迹。他们将变成执拗的土地毫无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把自己献给土地了。」
上传中,请稍候…我们的人生注定平凡,我想这是这个本书首先给我们传达的讯息,其次,是在平凡之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因为这个小世界,我们才敢于与平淡的人生对抗。尽管斯通纳最后依旧默默无闻,但他抗争的过程其实就是他在感受生命的过程。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可他还是难以超越,他知道,而且永远超越不了。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他永远都在那里。年轻时他不假思索自由的释放这种力量,他曾经把这种力量投到斯隆展示给他的知识中—这是多少年前?在求爱和婚后最初的那段盲目、愚蠢的日子里,他曾把这种力量投放给伊迪丝。他曾把这种力量投放给凯瑟琳,还像以前从未投放过。他还以古怪的方式,而且在自己完全意识不到的时候,把这种力量投放到生活的某些关键时刻,也许投放的最充分。这是一种激情,即非心灵也非肉体激情,它就是一种综合了二者的力量,好像它们不过是爱情的材料,它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女人或者一首诗,看哪!我活着。」这个小世界,可以是自己的爱好可以是自己想做的事情。斯通纳的小世界是他的职业,他热爱这份职业,他热爱英国文学,可以是他自己的女儿格蕾丝,可以是他的学生凯瑟琳,这些都是他与这个世界抗争的利剑,不管生活如何糟糕,他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依然可以泰然处之。他的一生没有什么成就,也没有什么亮点,在他弥留之际,只有三个人陪伴过他,死后没有人记得他,可他在人海中,找到了安放自己内心的地方,虽然命运判他抗争无效,但他却显得如此渺小而又如此伟大。
就以最近喜欢的一段话结尾吧,人类的尊严(human dignity)就在于,面对一个荒谬的世界,和充满苦难的人生,人仍旧愿意去直视生命毫无意义的本质,仍旧不愿屈服于自己丑陋的本性,仍旧努力活出有意义的人生。人也只能如此证明人性的一点高贵之处吧(nobleness of humanity)。惊心动魄和九死一生不会击垮你,但是无奈和无聊会。「无聊,平庸」是一种内耗,是一种暧昧不明的混沌,不直白,不热烈,不纯粹。它并没有好到让你扬眉吐气,但又没有糟到逼你破釜沉舟。你不会找到一个打破它的契机,这恰恰是它困住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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