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不知孤独为何物,只觉得有条狗陪伴就好,即使爸妈不在家,也无所谓,我们可以做游戏,可以聊天,甚至我们可以去很远的地方。
我小时候不知孤独为何物,只要有本书陪伴就好,即使一个人在家,也无所谓,我可以一个人安静地坐在窗前或屋后,与书本上的人物对话,与他们进行心与心的沟通交流,我们可以没有时间和空间的屏障。
我小时候不知孤独为何物,即使一个人坐着发呆,也无所谓,我可以看蝴蝶飞舞,蜜蜂采蜜,可以看云彩的变幻,可以站在树下,看风儿摇曳着树叶,看喧嚣的白日像唠叨的老太婆被时间赶下山峦背后,而寂寞的夜还没来得及穿上黑袍时,黄昏这个新娘,偷偷溜了出来,怀着恐惧、欣喜,不断地顾盼自己。其实,一个人也挺好。
如今,即使知道了孤独为何物,也无所谓,我还是喜欢孤独,喜欢独处,喜欢傻傻地看着人来人往,也不与人搭讪。
我喜欢孤独,即使在吵闹的办公室,我屏蔽掉所有的打闹嬉笑,只专心做着自己的工作,就像柳比歇夫,全身心投入,认真地干自己喜欢的事。
我喜欢孤独,即使在热闹的公园街市,我也会一个人坐着,看着匆匆而过的行人,看来来往往的车辆,我不知道他们各自的目的是啥,但我知道我要干啥。虽一个人,但一个人就够了,多了就失了和谐。
我喜欢孤独,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看上一天半天都好。这时的我,非常讨厌别人打扰我,如果我要看书了,我会避开人群,或选择不认识我的人或人少的地方。一旦进入书中,就沉醉不知归路。
我喜欢孤独,喜欢一个人默默地写字,只要没人打扰,我可以在桌前坐上一天,即使不吃不喝,也都行。不喜欢有人在我写字时问这问那,也不喜欢拿着字去炫耀,恐怕还是因为写得不咋地,没有宣扬的资本,所以是默默地练。在夏日里练,即使汗水淋湿了纸,也不开空调;即使冬天里冻得只剩右手能灵活运动,也不会停下。因为喜欢,所以无所谓冷热,不在乎别人的评判。
我喜欢孤独,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写文。即使写不出伟大作品,也一样天天写,写自己,写同事;写事写人,写景写情;写随笔,写散文,偶尔写写不成掉的小说;白天写,晚上写;有人的时候写,无人在身边时更加写。喜欢写,写到天荒地老,写到山穷水尽。
特别喜欢凌晨的时光,此时是一片寂静。如果我这时醒了,我会坐起来,先看会儿黑暗,然后拧开灯,拿出自己喜欢的书看。此时的我心情最好,思维最为活跃,看书是最好不过的事。
又或者看着窗外的黑暗一点点褪去,光明一点点到来,那是最令人兴奋的事。
还有一段是睡觉前的时光,别人都已沉睡,万籁俱寂,此时干自己喜欢的事最好的了。可以看书,可以写字画画,我一般选择写字画画。理由是放松一下,再加点料,配上音乐,那简直是完美。
蒋勋的《孤独六讲》从六大维度寻觅孤独背后的隐秘历史,解构与孤独并行的方法论。孤独是生命圆满的开始,唯有理解孤独,方能理解自我。
不知道我这样的理解孤独,算不算是理解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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