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是客观现实的反映,离开客观现实规律就不存在。只有通过客观现实的例证,才能够证明规律的真实性、确切性和可靠性。除此之外,都是骗人的鬼话,不可轻信。
所谓的规律是指: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事物必然向着某种趋向发展。
规律的核心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是依靠事物内在联系所建立起来的理论。事物的内在联系是怎样形成和建立起来的呢?
事物的内在联系,是事物的自身内部的组织成份,客观现实具体的环境与条件所促成。事物的组织成份复杂,并且时刻变化着,但是总要有主体物质组织成份。
事物主体物质组织成份,主导事物的主要趋向。不同事物具有相同的主导物质组织成份,就会产生一定的相同物质性质的内在联系。
由于不同事物的主导物质组织成份相同或者是相近,也就是说主导组织因素基本相同,不同事物的内在联系就建立起来了。
这种事物的内在联系,在无数次的人类社会生活实践中,经过检验证实基本一致,便产生了事物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性概念。
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们能够通过社会生活实践认识它,利用它为人类的社会生活服务。
规律是在客观环境条件下形成的,客观环境条件一般变化比较缓慢,客观规律也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除非是发生特殊的客观环境条件变化,才能够促使客观规律的改变。
然而规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和空间的变化,事物构成的物质结构性质也在逐渐改变,促使事物的客观规律也有一定程度的缓慢微小变化。
人就是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发现事物的客观规律,证实客观规律,修正客观规律,利用客观规律,为人类社会生活服务。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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