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在咸丰元年(1851)四月初三日给诸弟的信中说他曾交待大弟(曾国潢)在家乡灾荒年替他捐献20石粮食赈济贫苦乡亲。但后来想凭借一己之力救助的人数还是太少,就想参照朱熹的社仓做法,由富裕人家捐谷到一个公仓,青黄不接时借给饥民,等到秋天加一分息再还回公仓。他建议家里应该带头先捐20石,以后每年量力增加,再号召乡里富裕人家量力而行都捐一些,形成一个管理制度。这样循环个十年,公仓有谷数百石,即使有灾荒,乡里也就不会有人饿着了,这才是乡亲们的莫大之福啊。这就是曾国藩的聪明之处,善于学习古人智慧,把一件普通事,简单事,能推而广之做到最大化,而且身体力行。何况社仓之举还是极大的善事。他此时虽是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的二品官员,但固定工资一年下来也剩不了多少,还要每年贴补湖南的家用,并给经济困难亲戚们一些帮助,从来过得都是紧巴巴的。但他始终秉持“做官不拿分外钱”的原则,还总是惦记着家境不如自己的人。可谓是对己以严谨,待人以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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