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春节,我从深圳辞职回到南宁,暂时没有地方住,当时国卫和阿聪在大沙田租了一套民房,两房一厅,房租挺便宜的,才两百块一个月,我便去投靠了他们。
原本我只是想借住几天的,可因找不到工作,又没有钱,我便死皮赖脸着不走了,大家都是同班同学,他们也没好意思把我赶走。
不但没把我赶走,偶尔周末他们俩出去找色狼喝酒时,也会带上我和苏根。色狼是86班的,一起喝的还有他们班几个同学,本来我是不会喝酒的,可这样一来二去的既然也会喝了,从开始的一两杯,到后来的一两瓶都不会醉了。
每次我们都去同一个地方:万花园。大沙田的不夜城,一楼是喝酒吃烧烤的,二楼是酒吧。是那种很有情调的酒吧,没有轰隆隆的士高,没有妖娆的艳舞,更没有拥挤的人群。只有优雅的轻音乐,一张一张的小方桌,几条凳子,每张桌子上面吊着一盏吊灯。
整个二楼就只有一个服务员,服务员是个漂亮的妹纸,谁需要点吃的或要上酒的,就拿着吊灯照照妹子,妹子就会拿着菜单走过来。
以前我一直觉得奇怪,为何每次都去那个地方喝酒,后来听他们说了才知道,是色狼看中了酒吧里的妹子,哈,怪不得呢,每次点菜上酒都是色狼主动拿灯照她,原来是看上了她,喝完酒之后,散场之时,他还不忘记去调侃几句再走:过几天我们还会再来的哦……
有一次,我们依旧在万花园喝酒,旁边桌坐着几个年轻仔,估计十几岁的初中生,看样子甚是嚣张。有个家伙喝了酒之后去调戏吧台的那个妹子,色狼看见了,便生气地冲过去,嘲他们吼,阿聪见势不妙怕打起来,就起身去拉他。
那几个初中生也很叼,觉得自己是大沙田的老大,想跟我们约架。最后大家相互退让,便坐下来跟我们拼桌,然后一起喝酒,表面上看着是一起喝酒挺开心的,其实暗地里较劲,谁要是喝输了,估计就会打起来。
酒过三巡,大家都咩黑写写了,几个初中生就开始吹牛逼说:“在大沙田混,没人不认识我们的,连我们老师都怕,谁敢惹我们?”
我心中暗暗BS,几个毛头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了?色狼提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说:“我们也在大沙田混了几年了,虽然认识的人不多,但谁要是搞我们,我们肯定也要搞他,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毛头小子回答说:“不应该是人若犯我,我必自卫吗?”
色狼:“不不不,我们可不止自卫,我们一定会犯他。”
毛头小子:“好好好,喝……”
就这样,我们在气势上已经压过了他们,他们之后就嚣张不起来了。
喝得差不多了,散伙的时候,当时已经零辰两点了,街道没什么人了,几个毛头小子就当街撒尿。我甚是BS,毛都还没有长齐呢,就在那里嚣张,还这么影响市容,真想上去踹他一脚。
后来想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就蹭蹭的回租房睡觉了……
再后来,万花园二楼里的那个前台妹子辞职了,我们就再也不去那里喝酒了……
我和国卫,阿聪,苏根,色狼等等他们,因工作的原因也各自分开了,从此天南地北,再无相聚。如今想起,甚是怀念,今生我们还有再相聚的机会么?
青春时的年少,打着以爱情的名义撩姑娘,以成长的名义抽烟喝酒。这或许就是成长的经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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