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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并不成熟的情感态度

我的并不成熟的情感态度

作者: 卡隆之桨 | 来源:发表于2019-05-03 18:37 被阅读0次

          昨天下午,朋友小聚,大家谈及到了我还未落实的情感生活,并进而问,“之前给你介绍的那个女生,你为什么没有再努力一下嘞”,我答道,“两个原因:第一,最主要是经济原因,第二,我不太想最后她和我在一起是出于感动后的某一种回报或是在面对着某一种生活现实而妥协后的将就”——出于第二原因的前半部分,我不愿意;后半部分,因为第一原因而更加地注定了我不是这种妥协后的较好选择(因为那个女生有颜还有钱)。朋友听了之后,没有多说什么,因为我的偏执与奇怪是出了名的,大家都默认了我的这种态度,只是叹气的笑了笑······

          是啊,在这样的态度下,我似乎越来越开启了单身的模式。如果真就如此,那我想我一定会在必然地痛苦之后欣然接受,因为这远远要好过于在以后的生活里彼此不是基于懂得和体验到后的不用言语,而是不置可否的无话可说,而这两种状态我们都太容易在人前用相同的话语来概括——“都老夫老妻,还用多说什么吗!”,而在人后,彼此忍受着难以言说的冷漠。其实这里有一个悖论,即我是一个还没有进入情感之中的人怎么会知道情感中的生活,很幸运的是我有谈过恋爱,所以我想我应该体验过那种感觉,虽然不完整或存在错误,但好在它能用“爱”来统称,那在它里面就一定有属于“爱”的相同质子以用于帮助我去体验和认知。这就好比我做哲学或文论时所学到的:误解是所有认知行为的必然存在部分,因为每一个认知行为都是不可复制的独特体,但在这样的误解中也一定存在不可被误解的部分,只有如此,认知和交互才有可能发生并实现目的。

          为什么会谈到这儿,是因为每次朋友或家人给我介绍女孩子时,我总是不太努力。其实面对感情,不是我不努力,我只是个不太愿意过度努力的人。因为过度努力一定会耗费意志力,而这背后则一定指向着某种目的,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生理的,当然也可能是情感的。意志力的耗费是一种成本,而成本必然地需要效益的产生,如果没有就一定会衡量成本的投入是否合理或是合适。当然,在感情的种种模式中,这样的计算也是一种,但面对感情的我始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或是情感洁癖的人,所以我不太接受。

          而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态度,这是在一次和一个我几乎已经忘记模样的朋友的聊天中,她醍醐般的赠与。她谈及到她周围有一对姐弟恋,问我是怎么看的,当我尝试着从我学到的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的时候,她打断了我说:“不用这样去分析,我觉得没那么复杂,重要的只是她们俩在一起彼此都觉得很开心”。我突然醒悟,对,就是“开心”,它是所有情感交互延续的最为重要的原因,无论背后是补偿机制、生理需要、社会需要,亦或是情感需要,它最为重要的都是“开心”。如果两个人在一起连“开心”都无法延续,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情感联系就一定很恐怖。也许界定“开心”很复杂,但在感情的世界里它应该很容易就看到,那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很“舒服”,不用太努力去适应的一种状态。这就好比一些人谈到的一双好的鞋或腰带,需要我们去穿上它,但一定会让我们忘了它的存在,削足适履的背后一定是欲望的渴求。所以我才会说,面对感情,我会努力“穿上它”,但我一定不会太努力去“适应它”。因为我总觉得感情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发生。

          周围的朋友也有说,其实感情没有那么复杂,就是两个人凑合着过日子,在彼此提供的经济环境中相安无事就行了。这种观点没有错,我甚至可以站在他们的角度试着用奥地利学派的理论去证明他们的正确性,但也正因为如此,它愈发地反证了感情生活中另一半是“谁”的重要性。因为感情它不只是一种经济行为,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情感行为。

            当然家人也有说,感情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伦理行为,仿佛是“生而为人”必要部分,但当我把这个成语拆解后能得到的也只有三个部分:“存在”、“成为/做”和“个体”,我找不到感情在它之下必然发生的某种语义学上论点,但我不是否认它的指示意义,即社会及伦理意义,却也恰好如此,我渴望着得到是属于感情的自然意义,一种发生于个体之间的“感情”的神秘意义。

          其实在家人的这种观点里面隐含着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是繁衍。从内心深处来说,我也挺喜欢小孩儿的,甚至带有一种敬畏,一种信徒般敬畏。所以每当我看着别人在教育小孩的时候,不管对错,我总会忍不住地问自己,“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我该怎么做,我将怎么做”。我会虔诚地去思考,“面对着这样一个独立的神圣的她,我将如何才能履行好这独特的幸运的陪伴责任”。而如果我犯错了,我也会真诚地告诉她并期望着得到她的原谅,因为“生而为人”,对她的陪伴我也是第一次,“我在学,可能做得不好,但我会努力做好”。——或许也正是如此,我对教育的关注和思考总是占据着我的大部分业余学习时间。我总觉得小孩的生命太神奇,她怎会就如此神奇地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样子出现,而就是她自己的模样,那么神秘、那么自然,让人心生敬畏。其实我们中国也有另一个困难的问题,即是“我未出生前,谁是我本来面目”。——却也恰是如此,我会问我准备好了吗,虽然事实是孩子出现之前,我必须得先找到未来孩子她妈。

          或许正是出于繁衍的考虑,我希望找到一个优秀的另一半,但目前,我并不优秀,我拒绝让一个我自己都不满意的自己去选择或被选择。所以我才会对朋友说,“好的感情是一个自己接纳自己、自己承认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虽然只有当你爱别人超过了爱你自己,感情才会发生,但为了更好地爱别人,你也会更加地爱自己。而如果想要选择更好的,你就要努力成为更好的,因为平衡是避免坠落的唯一方式”。也进而如此,在面对感情时,我不会太努力,因为在太努力展现自己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在否定自己。而正是如此,我在面对那些我有幸认识并爱恋的女孩子时,我总是不会太过于温火,其实也没法过于温火,就相貌、学识、背景、财物来说,我都太过于普通了,可我却居然还会刻意地去提醒她们“不要感动,而是去问你的心”,所以她们都被我吓跑了(此处应该有笑声)。

    ——其实,跳出以上的叙述模式,里面隐涵着的有几个问题。

          第一,我谈及的感情更多的是偏于心理意义上的,接近于恋爱,周围人谈及的感情更多的是偏于社会意义上的,接近于婚姻。

          第二,恋爱是否就预示着要走向婚姻,在传统观念或小镇思维里面,回答是肯定的,但我们需要肯定的是它何以必然。如果说两者的相同点都是基于社会的和伦理的约束,但不用细究,直觉告诉我们它们的约束是不一样,婚姻是偏于法律的约束,恋爱是偏于自然道德的约束。如果我们承认在它们两者之间存在一种类似于康德道德律的共通的自然约束的存在,那么婚姻不是恋爱的必然,但如果说这种自然约束在婚姻与恋爱之间存在着程度差异,那么何以证明一个的程度高于或低于另一个的程度,恋爱在导向婚姻的过程中是这种程度的强化还是削弱。——其实这个问题在我们生活中不是必然的,因为它的解决与否并不会影响我们恋爱或是婚姻,以及生活,但如果我们把它进一步抽象,抽象为行为与意识之间关联问题,它就成了很有趣的一群无聊的哲学家们的思考内容。把它放到哲学史上去思考,无论是笛卡尔的杏仁核、斯宾诺莎的无限对应、莱布尼茨的完整含有,以及后来康德难以逾越的鸿沟,他们都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何以是必然地。后来一个又一个聪明大佬都在试着解决,虽然他们都没能解决,我想我也很难解决,但我该试试。(我怎么会随意地举例这几个人,全是些没有结婚孤独的人,难道冥冥注定,不行,下面我得举例那些结了婚的并有着美满婚姻的人······)

          第三,婚姻中孩子是否是必然的,在传统的思维惯性的回答里,它依然是肯定的,但还是得问,它何以必然?从我能读到的一些人类学的研究中表明,至少在中国,许多孩子在极长的时间里都是私有品,他的出生目的或行为目的,都是围绕着私有物的持续占有而存在的。它会带来一个很大的问题,即是孩子不是以孩子的方式存在,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种社会的或是伦理的存在,这压抑的不只是孩子的天性,更为重要的是在面对着社会时所表现出来的自私,以及缺乏创造能力。这种影响是持久,当然,经济方式的改变极大程度的改变了这样的表象,但表象的深处却依然根深蒂固,我能够发觉到的只是随着中国部分福利制度的改善,中国当下的许多孩子在面对着社会责任时表现出很强的担当意识,但这远远不够。因为随着人口红利的变相衰减,制度改革中福利制度的并不完善所带来的影响只会持续发酵。——我去,我都没学过经济学,怎么会说这种话,但我想会不会在福利制度和国民创新之间存在着某种很值得思考的问题,而它产生影响的媒介会不会就是教育——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算了,回到我该不该有孩子的问题,不,应该是婚姻中该不该有孩子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孩子在婚姻中是否应该存在,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存在。

          对于站在社会或伦理之中的绝大部分婚姻者来说,孩子应该存在,但他们却从没有问过孩子是否愿意存在。这样的话语一听就存在矛盾,因为如果孩子还没有孕育,无法问;孕育了,是否能问,怎么问,是否会回答;即使出生了,极长时间里孩子的自我意识是否有,以及能否改变已经存在的事实——这是宗教以及心灵哲学思考的一个很复杂的问题,美国电影《蝴蝶效应》有表现这个问题。而这里谈及这个问题,不是为了持续的讨论它(可能讨论不清楚),而是为了它的另一些侧向问题:婚姻者是否有权决定孩子的出生——有(!?);是否有权决定孩子以什么模样出生——似乎有或没有;是否有权决定孩子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或生活——似乎有或没有;是否有权决定孩子以什么样的方式消亡——也似乎有或没有。在这些唯一的一个“有”和三个“似乎有或没有”之中所导致的问题就又成了另外的问题,婚姻者到底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和孩子相处,而孩子又是以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出现在婚姻中。我想这会不会才是孩子必然来到婚姻中之前应该思考的一个问题。而在我的周围极少有人会去思考这样的看似无聊的问题,而对这个问题的忽视所带来的是主体责任的缺失。突然,我疑惑了,婚姻中孩子是否是必然的!?

            第四,由上面的三个隐含问题,得出的错误性结论问题,即我只是一个只想偏于心理上享受恋爱却质疑婚姻生活是否必然存在的坏人,用毛主席的话来说,“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但毛主席他老人家什么时候也能保佑我耍一下流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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