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身名门。
五岁学钢琴,六岁熟读《唐诗三百首》。
她演过莎翁剧的女主角,做过第一批自由恋爱的新女性。
出嫁时,汽车在上海的大街上排成一排,她戴着花冠,牵婚纱拖尾的花童就用了六个。
她的丈夫撒手西去,那时,她刚三十一岁,第三个孩子才出生。
再接着,她变得一无所有,靠给人洗衣服为生。
过去的娇小姐,有一天,竟能把十个指甲全部洗得脱落,她的过去和现在仿佛两重天。
即便如此,每一天临睡前,她都会用装满热水的大茶缸熨烫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所以她的孩子们即使穿得破旧,却总比同龄人要干净平整。
在特殊的年代,她的大儿子已经停学,每日和同学们满世界跑,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只有她,会要求儿子活动结束,送女同学回家,她说:“男人要做绅士。”
她固执地认为,人必须每天都吃水果。
没有钱买,她就去换,她给农民洗衣服,再接过从淤泥中连根拔起的藕。
多年以后,她的大儿子还是不能忘记每天饭桌上必有的一盘藕。
雪白的薄片,小心地码堆,在盘子中央摆出碎玉模样。
这一盘藕,让他无数次回头,屋外大杂院内,母亲正奋力搓洗衣服。
那时他不懂,他只是朦朦胧胧感觉到,即便做洗衣妇,他的母亲也和别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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