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句话我们经常能够听到,但是经常听到,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不代表它是对的。为作证我的观点,特意查了一下百度:该说法常用于和"礼"(古时礼节)相关的场景,无关乎法律、道德。
也就是说,这句话多使用于礼节方面。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对于我们不了解的礼节或者与人相处的方式,我们偶有冒犯也是人之常情。但我认为不知不代表伤害无罪。
换做法律上的语言:应知而不知者,应当适当减少责任。
看过新闻,一老年人偷摘邻居家的水仙,误以为是蔬菜,给家里炒菜吃,结果全家中毒。一纸诉状告了邻居。竟然还胜诉了。胜诉理由便是应知而不知。
如今国家法律现在体现的是生命为最高标准,所以也不足为奇。
不知者可怜同时也可恨,因为对于别人来说,你的不知也影响了别人的利益与生活。对待不知者来说,不知反以为荣心高气傲,更是可恨。
因此我认为,不知者应该自我树立起意识。不应该把不知当做自己的挡箭牌。很多时候你应该知,哪怕真的不知,也应当尽量弥补别人的损害。
很讨厌以不知者无罪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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