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终极自由,就是,无论何时何地何种状况,你作为一个人,永远拥有选择权。”
罗斯福也说“这个世界没有人可以伤害你,除非你同意。”
在此之前,我也非常认同“选择”,因为它是主动的;而现在我却更加赞叹“选择”,因为它让生命如此自由而有力量。
当我们明白,在刺激和行动之间有一个巨大空间,叫选择,我们就不会成为感应机器,不会形成从刺激到反应的既定模式,我们会选择如何对待刺激,而不管我们选择如何对待刺激,我们都从被动地接受刺激,转变为有选择权的,对自己负责的人。我们对自己的选择结果负责任。
“激情犯罪”是从刺激到行动的极端反应,大多数嫌疑人在后面都会后悔不己,认为是自己的冲动害了自己,甚至仍然怨恨他人激起了他的冲动。
所以,没有“选择”习惯的人,习惯了从刺激直接到反应,他们把自己生而为人的积极主动的选择权利丢弃了,因为任何技能没有形成习惯长期练习,就一定会荒废。
因为他在生活中习惯了埋怨、责怪,有任何结果都会向外推给他人。他们不需对结果负任何责任,因为这是别人造成的。所以说到底,不去主动选择的人,其实是逃避自己作为成年人的责任。而臣服于生理反应机制,有刺激就一定有反应,成为机器类的人。
当一个人的“内在小孩”成长为“成人”时,他是自由的,也是有力量的,他会始终拥有选择权,有底气对生活说“yes”或“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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