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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北京,北京

作者: 听暮潺 | 来源:发表于2016-05-26 17:22 被阅读22次

    写在前面: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在飞速远离北京的路上,一遍遍地听着久石让的《My Lost City》,窗外山河静默。

    北京,北京

    前两天,我再一次来到北京。

    小时候,作为一个成长在东南沿海小县城的姑娘,我对这座被称为首都的城市有着难以言说的崇敬之情,人生的愿望清单里一定包含了去天安门看一次升旗。

    直到长到快成年的时候,那个时候国企的员工还有丰厚的福利,托祖国的荣光,我跟着父亲单位组织的旅游团,终于迎来了跟首都北京的第一次正式会晤。

    那是一个炎热到骄阳似火都难以形容的暑假,我们乘了一夜的火车进京。第一次乘夜班车,加上卧铺真的不舒服,我几乎在半梦半醒间度过了一夜,犹自记得睡到模模糊糊的时候胡乱的瞟了一眼窗外,徐州站几个鲜红的大字映衬着厚重的夜色显得那么突兀,就这样深深的刻印在回忆里。我从未到过徐州,这个江苏省最北边的城市,从来都只是路过,再路过。

    第一次的京城之旅跟想象中有令人绝望的差别。烈日炙烤下的天安门显得有气无力,故宫除了人还是人,至于北海天坛云云,除了与出现在各种场所宣传片中的形象长的并无二致外,实在讲不出别的话来。以至于第一次的北京之行,我彻彻底底的抛弃了去天安门看升旗的人生愿望,觉得并不如睡一个饱觉来的满足。另外还有自己的原因,我跟父亲的关系一直不算融洽,那个时候正值不融洽的特别不加掩饰的时候,所以,那个最重要的一起旅行的人似乎是错了。

    从那次以后,我对首都的印象简直一落千丈,觉得首都是个只适合到此一游的地方。万万没想到,首都到底是不能放过我的。

    工作之后,我开始不算频繁的出差北京,北京给我的印象从徒有其表变成了灰头土脸,灰色的天空,灰色的天安门,灰色的北京。加上北方干燥的气候,我这个算是南方的人只想跟北京说拜拜。

    然而,成年生活无奈众多。我开始需要频繁的出差北京,去见一些所谓的行业大牛,带着跟名片一样标准化的微笑,按照北方的口音,见谁都说您。起初特别说不来,后来打个车我都乐意跟司机师傅您来您去了。

    这次来北京,似乎是赶上了首都最美的季节。比起南方的阴雨绵绵,首都的阳光那么慷慨,我的日光疹都肃然起敬的提早发作了。天气良好,没有霾没有纷飞的柳絮,我甚至开始重新建立跟首都的友好关系,标准化的微笑已经练成了嘴角习惯性的弧度,不觉得累也不觉得别扭,直到出席了一个猝不及防的饭局。

    出席饭局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十分大的难度,毕竟也有人说我看起来竟像个资深人士。然而,这次这个个局,真的是个局。我所在的这个行业,以道德和学术著称。首都,天子脚下,到处都挂着公正法治的标牌。然而一顿饭就可以轻轻松松的交出这个行业的底牌,我作为全场唯一一个说不出身份的人,只希望各位领导把我当空气就好。各位领导话中带话的觥筹交错,一些并不入流的玩笑也能堂而皇之的逗乐全场。那些藏在酒里的意图,被一杯杯的吞进肚子。大家称兄道弟,然后所有的路就走通了。场面高潮迭起,甚至面对面建起了群,开始乐此不疲的扔大红包,我抢也不是不抢也不是,看着手机最后的一点电,有点期盼它早点自动关机。

    我们当然是浮沉在这个社会里的世俗且功利的人,我也当然知道社会怎么会是乌托邦,只是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局,对我而言,还是太乏味,在这个时候,我愿意承认自己太年轻,或者,这才是最有技术含量的局。

    就快要离开北京,我已经无比想念潮湿的南方,阴雨又如何。阳光如此慷慨,影子无处藏身。我宁愿躲在一朵乌云下,被淋得浑身湿透,也不必害怕恼人的日光疹。

    至于首都,它并不缺我的爱恨,在我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我愿意对它敬而远之。

    只是人生有时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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