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非住家里,一女两夫让我怎么活?”离婚后前夫得了脑梗,带着90岁老母亲强行住在前妻家,并求赡养,前妻崩溃大哭:你要逼死我。
9年前,何文秀就和王全志离婚了,原因是,王全志根本不顾家,更不管他们唯一的女儿,有点钱就去花天酒地,还到处沾花惹草,最后干脆因为一个年轻美女和何文秀离了婚。
抛妻弃女9年,两人没有任何联系,何文秀一人抚养女儿,在打工期间认识了现任丈夫李宏,虽然李宏手有残疾,只能干简单的活儿,工资也比较低。
但李宏对何文秀特别好,两人婚后没有再生育,对何文秀的女儿视如己出,两个人共同抚养女儿,日子倒也过得平静幸福。
只是这份安宁被前夫的突然到来打破了。
那天,前夫没有事先和何文秀打一声招呼,就拉着他90多岁的老母亲一瘸一拐地住进了何文秀的家,随后把床也搬进来,还在屋里做起了饭。
王全志理直气壮地对何文秀说,买这个房子时,他也出了一半钱,所以有使用权。
何文秀面对赖皮一样的前夫,没有一点辙,赶都赶不走,不得已找来了调解员帮忙。
王全志姐姐对调解员说,弟弟得了脑梗,无法工作,又没有经济来源,现在居无定所,连吃饭都是一个问题,只能找何文秀,他们毕竟夫妻一场,不能看着弟弟不管吧。
可何文秀说,他们已经离婚了,再没有一点关系,她没有义务照顾前夫,再说自己已经再婚,让前夫住进来,两任丈夫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多尴尬。
调解员问王全志,以前住在哪儿呢?姐姐赶紧说,以前弟弟和母亲住在和何文秀结婚时的婚房里,但那是他们两个结婚时,她的房子让弟弟先暂时住的,如今房子老旧,无法住人,她就收回来租出去当仓库了。
弟弟没地方住,只能住在这里,买房时弟弟出了一半钱,对此,何文秀拿出离婚协议,上面写着房子是两个人的,都有居住权,但前提是王全志要每个月给女儿抚养费,直到大学毕业。
可王全志根本没有履行,这么多年不露面,压根没给女儿抚养费,只在女儿大学期间,象征性地给过几次,可能猜到如今女儿已经工作稳定了,就带着老人强行住进来,说直白点,就是为了坐享其成,装可怜罢了。
王全志出了一个主意,这座房子他出了一万八,要么让何文秀拿3万给他,要么把房子卖掉分给他一半。
这个建议何文秀夫妇俩当然不愿意,这是他们住了好多年的家,王全志和老母亲却霸占了本属于女儿的房间,这个仅有30平的房子,住两任丈夫,说出去丢死人,何文秀特别崩溃,哭着说“强行住进来,一女两夫怎么活?这是要逼死我。”
按照协议,拥有居住权的前提是一起抚养女儿,可王全志根本没有给抚养费,那么他就不可以享有这个房子的居住权了。
李宏对王全志说,你打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赶紧离开,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房有车,把你赶出来没地方住应该找他们,而不是赖在我们家。
随后对调解员说,让他们先出去,给老太太安置一个地方,再商量怎么解决?因为这是女儿的房间,女儿回来住哪儿?
何文秀姐姐赶紧说,她一个女孩子工作了也不常回来,以后又嫁人更不会回来几天的,她亲生父亲和奶奶住在这里怎么了?又省房租,也有人照顾,两全其美。
这么厚颜无耻的话能把人气死,问她为什么不管时,她说,这么多年都是她照顾母亲,弟弟作为儿子管一下也是应该的。
理不顺气死旁人,邻居们听说后纷纷为何文秀两口俩打抱不平,都认为,姐姐不应该管弟弟的事,在中间瞎搅和,本来弟弟住得好好的房子,以房子老旧为借口租出去,让弟弟无家可归,难道不是这个姐姐的问题吗?
为此,双方争执不休,最后闹到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也说,王全志没有履行离婚协议,没有出抚养费,所以他也就没有房子的使用权。
最终,王全志做出了让步,他可以搬出去,但何文秀需要给他一万块,另外在他治病期间,也要给他出房租费。
何文秀两口俩衡量再三,还是接纳了,有社区工作人员作证,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只要王全志收到一万块,三天内一定搬出去。
没见过这么厚脸皮的人,一家子奇葩,做姐姐的把弟弟和老母亲赶出去,却能理直气壮地找前妻赡养。
看来,每个人都得多长个心眼,尤其离婚时,协议上要写得明明白白,别让有心机之人钻漏洞,免得给自烦。
还好何文秀在协议上写得清楚,否则不知道被赖到什么时候呢?
对此你们怎么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