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三,是我的生日,晚上,我吃了蛋糕,那一天白天,我甚至忘了哪一天是我的生日,晚上回家时,我才知道,真是脑子给糊住了,吃的蛋糕中间有一个小狗,那小狗本来是个大白,后来被换成了小狗,不过我感觉小狗还挺好看,我还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斗罗大陆》,那本书很好看,我还在蛋糕上插了11个蜡烛,还有两个一的蜡烛,因为我11岁了,星期天妹妹,来了我们家。我玩儿的很开心,我马上就要12岁了,12岁了以后我就升初中了,我现在还不知道我想上哪个初中呢。
我非常喜欢我的生日,不仅仅因为我能吃到蛋糕,还因为我又会长大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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