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CAR-T 肿瘤免疫
I CAR-T技术简介
- CAR-T,即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治疗
- CAR-T的原理是一种通过基因修改T细胞的治疗方案。换句话说就是把病人的免疫T细胞在体外通过生物技术改造,令其识别肿瘤细胞表面的抗原,然后把这些细胞输回给病人,达到识别、杀死癌细胞的治疗效果。针对不同的肿瘤,找到肿瘤表面抗原,根据这个肿瘤表面抗原的特异性,把T细胞靶向到肿瘤层去,让CAR-T细胞有一个非常针对性的靶向治疗的特性。
- CAR-T治疗是一种专一性的靶向治疗。CIK还有NK多半都是属于不是靶向特异的,所以相对讲起来和CAR-T的机制不一样。
II CAR-T治疗原理
1:从癌症病人身上分离免疫T细胞。
2:利用基因工程技术给T细胞加入一个能识别肿瘤细胞,并且同时激活T细胞杀死肿瘤细胞的嵌合抗体,T细胞立马华丽变身为高大上的CAR-T细胞。它不再是一个普通的T细胞,它是一个带着GPS导航,随时准备找到癌细胞,并发动自杀性袭击,与之同归于尽的“恐怖分子”T细胞!
3:体外培养,大量扩增CAR-T细胞,一般一个病人需要几十亿,乃至上百亿个CAR-T细胞(体型越大,需要细胞越多)。
4:把扩增好的CAR-T细胞输回病人体内。
5:严密监护病人,尤其是控制前几天身体的剧烈反应。
一个叫做细胞因子风暴,一个是神经系统方面的副作用。
III CAR-T治疗的改进
第一,限制接受治疗的持续时间:文中介绍了Carl H June小组开发的靶向间皮素CAR RNA电穿孔T细胞疗法(mesothelin-targeting CAR RNA-electroporated T cells therapy)。据悉,CAR RNA在体外产生,通过电穿孔进入患者T细胞。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此方法,CAR蛋白只能在细胞表面表达约7天。科学家们正在调查利用这一技术治疗表达mesothelin的实体瘤患者,包括胰腺癌、卵巢癌和间皮瘤。
第二,控制给药途径:使用局部瘤内CAR-T细胞注射。这背后的理论是,通过该途径给药,CAR-T细胞应该会“定位”在肿瘤部位,而不是像使用静脉注射途径给药一样会通过血液在体内传播。
第三,降低剂量。
第四,细胞自杀系统
IV DC-CIK细胞治疗
- 首先将患者自己的DC细胞提取出来,在体外同患者手术切除的肿瘤组织或者是肿瘤相关抗原肽进行孵育,诱导DC细胞成熟。同时将患者的淋巴细胞提取出来在体外用细胞因子激活成为CIK细胞。
- 然后在体外将肿瘤抗原诱导成熟的DC细胞和CIK细胞共同培养进行肿瘤抗原呈递来激活肿瘤抗原相应的淋巴细胞,再把它们回输给病人体内。
V 国内自体细胞治疗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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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国家卫计委取消了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取消上述准入审批工作之后,对于一部分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是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要求,需要限定条件(比如造血干细胞、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等);或者是另外一些存在重大伦理风险,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比如性别重置技术),医疗机构应当限制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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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两类医疗技术,国家卫计委也发布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而曾经列入“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中的自体免疫细胞(T细胞、N K细胞)治疗技术,则未列入上述2015版的医疗技术限制名单中,根据要求“要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这里的“有关规定”指的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研究,应当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并进行论证和伦理审查,也就是说第三类技术的临床研究,必须报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并由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医疗机构自行组织的临床研究不能直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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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不断发酵,理顺国家对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的管理体制是学界目前最大的呼吁。多名肿瘤免疫治疗临床医生此前表示,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的开展细胞免疫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审批,上交到食药监总局和国家卫计委都宛如“石沉大海”,没有下文。政府机构对审批持审慎态度,迟迟未有医疗机构获得“入场券”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免疫细胞治疗究竟应按医疗技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还是按药品由国家药监部门管理尚存争议,相应的审批标准也难以制定。
相关文字引用自虎嗅网,生物谷,网易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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