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只有清晰的语言,才有逻辑可言,才有“前后一致”可言。“在一个判断被带到明晰状态之前,我们不可能真正地说它是真的还是假的,甚至也不能说它是否与它自己和其他判断保持一致,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知道这个判断是什么。它还没有作为一个明晰的意义而实存———明晰的意义才可能是真的或假的,一致的或者不一致的。我们必须首先知道某个人在说什么,然后才能确定他所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另外,也只有清晰的语言,才可能排除内部的“不融贯性incoherence”。前文提到的“不一致性”指的是人们模糊思想中的两个判断可能是前后矛盾的。而“不融贯性”指的是在单独一个句子中,也可能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的错误搭配现象。作者举例为“我们可能会说,国家是一个大家庭,或者说一项政治体制保障人人都有工作,或者说大脑知道谁正在门口走过( 实际上是人知道,而不是大脑知道) 。”
“语词表示事物,但是有可能以如此方式把诸多语词放在一起,以至于它们的整体并没有表示一个事物。这个整体的有些部分“发言反对”其他部分,或者有些部分没有被适当地与
其他部分相融合( 属于家庭的特征与国家相融合,属于整个人的特征与他的机体组织的一个部分相融合) 。”也就是说,当我们过于轻易地将两个不太相容的部分组成一个判断时,其内容就会产生矛盾。比如我们轻易地将上班族称为“社畜”,但是,在不同的社会,不同上班族的待遇是差别很大的,同一个词能引发类似的情感共鸣,但却并不能反应真实的情况。
当然,结合《思想本质》一书提及的,“隐喻”的重要性而言,这种修辞几乎是人类语言和文明的常态,这种不够准确的词语搭配不仅无法避免,甚至是推进人类认识进步的重要工具。也正如下面作者所说,从模糊认识到清晰认识是每个人心灵的必经之路。重要的不是一开始如何避免模糊认识,而是在于不断进步,最后摆脱模糊状态。
4 模糊的状态非常普遍。模糊语言的状态,主要原因就是说话者的思想不够清晰,对事物了解不够充分。因此,这个状态是我们无论如何难以从根本上加以革除的,它不是一种“病”,而是一种“不成熟”。因此,其实并不能完全通过现象学和哲学式的反思来清除。但是,如果没能意识到这是一种“不成熟”的状态,没有改善的意愿,或者认为压根不存在模糊思想和模糊语言,就是值得注意和反思的问题了。意识到这是个问题,就应当是现象学和哲学对人们能做到的“提醒”了。
作者用数学举例,这也是我们特别能感统身受的例子。即便成绩一般的学生,也可以轻易记住为数不多的几条公式定理,然而因为理解不深,在面对具体题目时,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不清楚定理应该怎么使用。而对此理解比较深的学生,就能明确地知道何时、为何该使用哪一条定理。而如果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询问两类学生这些定理代表了什么,他们大概还是会给出相似的回答。由此也可见,模糊思想与清晰思想在表现内容上可能差别并不大。我们有时称这为“活学活用”的应用能力。当然,说这种能力到底是“更深的理解”,还是“更清晰的思想”,或是“应用能力”,其实差别也并不太大。至少在结果上并不太大,后面会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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