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14万余辆、驾驶人126万余人,且每年均以超过 10% 的速度递增。不过,因一些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造成了我市道路拥堵日益严重。2月9日,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容易降低我市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共有八类,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这些行为依法处罚的力度。
昨日下午,记者在兴中道北往南方向体育路路口附近看到,一辆位于最右侧车道的黑色越野车临近路口时,为了变到直行车道,竟然直接将车辆停在车道上,等待变道机会,导致这个路口的车辆通行率骤降,紧跟其后的司机十分懊恼又无可奈何。
“最讨厌那些乱变道和乱加塞的车了。”司机欧阳小姐对记者说,如果所有司机都文明驾驶,许多路口在绿灯时都能通过更多车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拥堵发生。
当天,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支队通过排查发现,容易降低我市道路通行效率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共有八类。
第一类:违法停车。特别是在路口及其50米范围内路段、有效通行路宽较窄路段、施工路段违法停车的,最容易引发道路拥堵。此外,出行高峰期间,机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货也容易引发交通拥堵。
第二类: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后,未按指引执行“快处快赔”,不及时将车辆撤离到对其他车辆通行影响较小的路段。
第三类:掉头、转弯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直行车辆。
第四类:遇前方路口交通拥堵,依然加塞进入路口,未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等待路口车辆清空。
第五类: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 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进入施工、收窄路段,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六类:驾驶时使用通讯工具,分散注意力,在缓慢路段、交叉路口不及时跟车。
第七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穿插、随意变线、缓慢行驶。
第八类:行人不走合法人行过街设施,随意横穿马路、花基分隔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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