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回家,到县城老街走了一遭。
物是人非,触景生情。原来,在我贫瘠的少年和小学生活经历中,也有用零花钱般带来的娱乐快感——打桌球、打游戏机。
这要归功于我的小学同学,一个同桌。我现在想不起是五年级还是六年级,甚至想不起来他姓甚名谁,也许是彭某吧。
隐约记得他家在市场一带,凭感觉他父亲是个屠夫、商贩形象,可能是在高华路市场做水产。我去他家玩,见到过他父亲穿着水裤、水鞋的模样。就是他,似乎也经常湿着手,像是经常在帮衬家里做水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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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午放学时间,是我那段时间最欢乐的时光。他带我回家附近的游乐场——桌球室打桌球。时光之河冲刷了记忆的棱角,少年的我也略为懵懂。貌似他家也有桌球似的。
我当然不很会玩桌球,饶是如此,仍是觉着欢乐无穷。
除此之外,同桌有一些零花钱,有时会带我去打游戏机。花几块钱买游戏机币,开机投币,开始光怪陆离的游戏打怪。
他知道哪里有游戏机,哪里有桌球。尽管这些地方就在县城那两条街,就在学校外边大坝里,但却是我第一次涉足这些场所。
跟着他,那段时间估计得是一个学期吧,没少出入娱乐游玩场所。虽然看着“颓废”——未经世事、懵懂无知的少年自然是没有的事——“玩世不恭”“不务正业”“游光野务”,但就是乐此不疲,享受着偷尝禁果般放纵的滋味。
后来,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也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了,在哪里。
我却一直很想他,打心底里想对他说一声:
谢谢你,人生的这一程有你陪伴,我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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