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强哥想请假,说周六去儿子新家喝入伙酒,儿子还邀请他晚上住一晚。
强哥上早班,凌晨三点至中午十一点,八个钟。他请假之后,这个班需要人顶上,但是按照他的取巧思维,认为无需人来顶他的班。“凌晨三点到早上七点,四个钟而已,又没有什么事,哪里需要人来顶班?”他这样说,意思是七点之后他会赶回来上班。
他这样想,对他有两个好处。一,少上半天班,少打一次上班卡,不影响他一天的考勤,回来上班后可以找领导签一张补卡单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二,如是需要别人顶班,还得和别人协商,要是别人不情愿,自己也难堪;就算别人愿意了自己又欠了别人一个人情。不找人顶班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但是上班毕竟有上班的规矩,不能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若是班中有事,谁去解决问题?强哥说:“让他们几个班长去搞。”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强哥理所当然。但是这是一句没脑的话,试想,本不该自己做的事,谁又愿意主动去承担这个责任?这不跟傻瓜一样吗?所以,班中无人,没事就好,有事还不鸡飞狗跳?
我说既然想请假,不如一张请假条就搞定,自己就是少了一天或者半天工资而已,至少不用为了找不找人顶班而操心。强哥又不同意,看来还是想两全其美:继能得到一天或半天休息,又能不缺一天或半天的考勤。这样的美事谁不想要?我说,你要是还想这样,不如直接去和领导商量,看看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强哥问过领导之后,对我说:“可以,***说可以,就是要签一张顶班条。”这不就对了。然后他又跟我讲,自己请假回来之后就上十二小时,说是从几点上到几点?然后又从几点上到几点?反正我现在也是晕的,可以看出他不肯丢掉考勤的心还是很坚决的。我说那行,先去行政部拿到顶班条再说吧!
今天是周五了,想起强哥要请假的事还没办,但是看他上班后又没动静了,我怕他手续没办好,到了周六又不来上班,那可就麻烦了。于是我就问他:“你明天不是要请假吗?顶班条写好没有?”
“哎呀,不搞了,麻烦得很”,强哥说,“行政办的人说她们不管顶班的事,只管考勤、缺勤的事。如果要顶班的话还要找哪个部门谁谁谁签名。麻烦得要死,算了,不搞了。”
“那你明天不请假了?”我有些意外。
“不请了。”
“那你怎么喝你儿子的入伙酒?”
“不喝了,我叫我老婆去。我改天再去。”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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