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气温38度。粉尘指数爆表。
这样的天气,如果我矫情一点儿,会觉得谁让我出门我就要死了。
然而下午要和A和R 会面,讨论修改后的数据分析,我还是在气温最高的时候出门了。
穿上长袖衬衫,涂了防晒,戴上口罩(因为粉尘指数10/10,顺便也再一层防晒)。从家到泥屋咖啡,一共13分钟步行距离。
我尽量走在路边的植物和建筑物的阴影里。烈日当头,这样的地方很少。
还要辗转绕过修路的路段。
有的路段我要暴露在阳光下走一整个街区。
但终于我还是走到了目的地。一杯冰凉的拿铁,再加一杯冰水,我获得了安抚。
他们两个也陆续到了。打开电脑,我们开始讨论工作。
讨论结束后,回去的路上依然很热。我反向寻找着路上有限的庇护,走回了家。
今天真的是太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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