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条狗。
一条叫做罗拉,品种是八哥,是我来到武汉之后收养的。
一条叫做酷酷,金色博美,是大学的时候养的,后来毕业带回家,现在爸妈在帮我带,把它养得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还要好。
嗯,它们长这样。
罗拉和酷酷先说说罗拉吧。这个小家伙,是收养的朋友家的狗狗,她之前的主人回了美国,带她走需要支付一笔高昂的费用,所以不得不把她留下来。
她刚来的时候是七月初,天气很热。总是一动不动地趴在地板上,我想应该是在想,她的主人什么时候会来接她。
罗拉6岁了,像这样年长的狗狗,临时换一个主人,对她来说是一件超难的事情。你看《爸爸去哪儿》里面,小孩子换一天爸爸都哭成那样,其实狗狗的感情也一样。
“既然养了,就好好的照顾她。”
于是给她在某宝上买了一堆东西,狗粮、零食、磨牙棒、狗窝、毯子...现在天气变冷了,我不知道其他短毛狗是不是这样,反正罗拉只要不穿衣服就会拉肚子。方便换洗,她现在陆续有10件衣服哒。
人和狗都一样,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给她买东西,带她出去溜,生病了照顾她,花一些时间陪她。
一段时间后,她好像接纳了我。有一次公司加班到11点,我就直接睡在公司附近没有回家。听姐姐说,罗拉一点多了还坐在门口等我。
最开始她小心谨慎,而现在调皮得不得了,调皮也没关系呀,很高兴让她觉得有了安全感。
它的调皮也值得被用心对待在买酷酷之前,我是想养一条泰迪的。而跑到宠物市场,却一眼相中了它,际遇这东西真的很奇妙。
说一说和酷之间很有趣的一件事情吧。
之前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养了它,有一次我和姐姐说咱们给他洗个澡吧,就挽起袖子开始了。
洗完澡,给它吹毛的时候,刚吹没5秒,吹风机烂了!这大冷天的一身湿毛不得病死啊,酷酷开始发抖,我当时就急了。只好跑到客厅拿了一个椅子站上去,把它举到浴霸下面能让他暖和点。
我想这也不是事儿啊,于是要姐姐继续举着,我风风火火地跑到楼上邻居家,借了一个吹风过来。
居然没吹多久又坏了。
然后,我穿着成套的睡衣,跑去超市买了个吹风回来,力挽狂澜。后来我都一直在怀疑自己,我穿睡衣去超市了?我他妈的穿一套睡衣去超市了?
大三的时候搬回宿舍,就把酷酷放回家养,于是我爸仿佛找到了他失散多年的亲孙子,对它比对我还好。
酷酷不太喜欢我妈,因为妈妈对它没有太多感情,酷心理门清儿。
它也一点都不乖,家里四口人,他就咬了三个。爸爸就轻声骂它,也不怎么样它,还是一如既往的对他。
记得爸爸说,孩子不都会犯错的吗,狗狗也一样,它给我们带来的欢乐与爱远远超过它带来的伤害,我们可是它的整个世界啊。
现在回家的次数不多,每次回家它都会赖在我床上睡在我脚边,并且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早上,踩着小碎步跑到我房间来寻我。
任何时候,一想到那年我举着它放到浴霸下晒一晒的样子,就能笑出声来。
从小生命中发现生命美好养了两条狗狗,激发了内心的一些柔软,也发现了生命的许多美好。
有一点就很厉害,它们具备一种我们很难做到的感情态度。那就是不去理那些不喜欢你的人,然后冲对你好的人摇尾巴。
嗯,比起人,我更喜欢狗。
因为你对它做的点点滴滴,它都会记在心上,然后用它整个生命,来陪伴你度过一日又一日艰难或美妙的时光。
找另一半这事儿,钱和颜都可以放一放,重要的是人品好和对你好。长得再好看多了也就那样,钱再多也是人家的婚前财产,只要对你好,这一点,你就足够受用一生了。
我多想你是一条狗啊,那我就可以摸着你的头说:“嘿,以后就跟我吧,我会把你照顾好的,不信?你看罗拉和酷酷呀,它们真好。”
别让喜欢你的人,被人说像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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