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的小编辑说这是个低俗的文章,老子真不知道它低俗在哪里了?

早上在朋友圈看到德国立法承认男女之外的另一种性别:第三性别。随后我在GOOGLE看到纽约于2019年1月1日,也就是今天,纽约议会和卫生委员会投票决定即日起在出生证上加入第三个性别类别“X”。这意味着,那里的人们将不再需要医生说明,或者搞什么宣誓书来改变自己的性别。

纽约市长在6月份介绍该项立法的时候说,“今天是纽约作为全球包容性和平等倡导者的历史性纪念日。”他还宣称纽约具有“人权倡导者的合法地位。”当然,我想,从LGBTQ的层面来说,纽约的确非常尊重人权,和德国最早通过第三性别法案一样,德国政府认为:个人的性别身份确认是人们的一项基本权利。
联合国统计,全球人口中有0.05%到1.7%是第三性别,即双性人口。双性人不符合女性或男性的二元定义,既不能定义为男人,也不能定义为女人,介于两者之间,生理上的重要特征是同时拥有两套生殖系统,还有一种说法是指心理上的。这种性别的人,怎么生活是一个问题。

在德国,一个叫Lynn的人,在他出生的时候,既有男人特征,也有女性特征,后来全部被手术掉了,整个童年时期,他都在和医院打交道。医生建议Ta父母,把Ta当女孩来养。但对于Lynn来说却不是好事,Ta觉得自己不是女孩,Ta发现自己和男孩相处得很好,于是Ta想做男孩,结果在男孩子群体中,Ta逐渐被边缘化,于是Ta又意识到自己不是男孩。
20岁左右的时候,医生告诉Lynn——你是双性人。这个诊断对Ta来说就是一个启示,Ta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意义——作为一个自然人的性别身份被确立了。这看上去真的不是一件坏事。开始接受这个诊断的时候,Lynn也消沉过,觉得自己好像外星人一样,与世界格格不入,在逐渐适应了这个性别身份之后,一下子明白了那个难道千古哲人的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哪里?

在后来,Lynn成了一个朋克乐队的演出者,Ta觉得很幸福。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双性人后来都过得很幸福,这些事情离我们很遥远,毕竟,生成双性人的概率只有上千万分之一,但恰恰是这千万分一的小概率能够说明社会和政府对特殊弱势群体的人道关怀和礼遇,承认他们的性别身份的形式就是对人权的尊重。
我们的邻居,印度,他们的最高法院也承认性别是一种超越男性和女性的非二元身份形式。但是在印度社会,第三性别仍然被自己的家庭拒绝,他们不得不组建自我认同的家庭,一些第三性别的人聚集这种一起,以兄弟姐妹相称,虽然看似有家,但仍然避免不了乞讨和卖淫的选择,这是因为虽然最高法院承认了性别身份的重要性,但依然被主流文化排斥,他们的工作机会被剥夺,迫使第三性别的人流离失所。

虽然现在很多主张人权的国家开始接受第三性别的身份,但仍然有一些问题,很多第三性别人士意识到,一些雌雄同体的特殊性生理机制,导致他们不容易轻松的表现出社会期望的性别特征及其行为,这意味着这些第三性别的人,在社会融入性上比较差,心理负担重,还面临社会排斥的风险,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对于当事人和社会来说,是性取向和性认同的问题。
人们很容易混淆性取向和性认同。简单来说,性取向就是性吸引,是基于生理性的交配欲,而性认同,则是指向一个二元性身份,非男即女,如果用人权的口吻来说:不是男也不是女就是第三性别。人们混淆性取向和性认同的根本恰恰在性上,认为性的普遍意义是生殖的,但多元文化和生理性病变可不是这么说的,德国和纽约对第三性别的立法,也说明了一个值得社会关注的人权问题: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有男性,女性,还有除了他们之外的第三性、第四性。

很多这样第三性别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太一样,但他们都有积极认同性别的权利。一个进步的社会,必然是兼容并济的,人们不必因为他们和自己有什么不同,就要用二元对立的眼光来看待他们,性别不是人们的选择,但性别却是人们可以决定的。这就是人权,不要小看欧盟国家对基数甚小的第三性别人士的立法保护,这反映出政府和社会对他人不同的包容和友善。
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见微知著。今天写这个,也是因为过去接触到一些第三性别的人士,他们都很好友,比所谓的正常人还正常,但是也有例外,一切取决于我们,以及这个世界怎么看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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