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前,我满仓了中信证券,当时成本是5元一股,结婚这几年来,行情不错,现在已经涨到25元一股了,你说,这婚后涨的这20元,到底算婚前财产呢还是婚后财产?”正在打麻将时,同学漫不经心问我。
我哈哈一笑:“看情况!”
“去你的,什么叫看情况呀?”
“如果你是个勤劳的人,涨了你就卖,跌了你就买,高抛低吸,那这个属于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你是个懒人,一直都没动过,浮赚浮亏,这个嘛,还是你婚前个人财产。”
“还有这样的事情?麻烦了!看来勤奋不一定有好报呀!”
以上这个例子,只是一个小例子,在婚姻关系中,经过长期共同生活,想要分清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简直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离婚率高企的今天,因此带来的家族财富的风险,不可不重视。
离婚对家族财富的损害方式多种多样,且不论转移财产、长期诉讼等纠结的“中国式离婚”,即使是和平分手的离婚,也有两种损害家族财富的常见方式。
第一种方式叫财产分割,实力下降。
在离婚时将财产分割给夫妻双方是正当的,但财产分割并不是切蛋糕那么简单,不是一刀切下去你一半我一半,财产分割往往意味着一方要向另一方给付现金,而且是一大笔现金。往往意味着一些共同财产必须马上进行变现;往往意味着双方对财产价值可能无法达成一致,一方说值三千万,另一方可能认为值两千万;往往意味着对股权等财产的控制权要重新分配,降低一方的话语权。这一切,将使得双方利益受损,而不仅仅是一方的利益。
第二种方式叫婚前财产,婚后转化。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前夫妻一方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而婚后获得的财产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婚前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情况,这是如果离婚的话,那么婚前的财产也会被对方分走。
例如丈夫在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尽管还是丈夫还贷,但因为此时丈夫赚的钱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因此一旦离婚,房子不会是丈夫一方的财产,而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财产。
再例如,丈夫在婚前已经有一套房子,但在婚后二人想要换一个更大点房子,就把小房子卖了,再添点钱买成了大房子。不幸的是,丈夫不但无法证明添的钱是婚前的钱,连原来卖掉小房子的购房款,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用作买大房子的钱了,于是只能吃哑巴亏,一旦二人离婚,这套大房子很可能全部被认定为婚后取得的双方共同财产。
再例如,丈夫在婚前成立了公司,经过数年打拼公司奠定了市场基础,虽然没有挣钱但已经前景不错。此时,如果在婚后公司开始挣钱,公司估值上涨,销量上升,利润丰厚,大笔分红。对不起尽管公司是丈夫婚前成立的,但公司的绝大部分价值是在婚后形成的。此时公司绝大部分价值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只有提前安排,才能在法律上隔离和区分婚前财产,才能对婚后财产的种种变化进行保护,如果等到危险发生时再采取措施,恐怕就像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华佗再世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摘自《守富与传富——家族财富保护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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