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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政人生,从在医院拉客开始

我的律政人生,从在医院拉客开始

作者: 0bcd92bb2093 | 来源:发表于2019-08-09 13:34 被阅读0次

    现在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有很多,市场根本不缺律师,缺的是案源。

    像我们这样,直接到医院和伤者交流的只能算是传统途径。为了提高获取案源的效率,有的律所会和交警、护士或者护工合作,掏钱来换取信息。

    配图 |《胜者即是正义》剧照

    1

    当我最终确认考研失败时已经是2016年4月份,仓促毕业之后,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工作问题。好在大四的时候我通过了司法考试,简历投过一圈,过了有一阵子,终于收到了一家律所的面试通知。

    面试我的是一位年轻女性,穿着时尚,很符合我心中“律政佳人”的形象。她拿着我的简历看了一会儿,开口说道:“我先介绍一下我们这边——宏宇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处理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的律所。你要面试的岗位是‘律师业务助理’,工作内容就是和招聘上写的那样,和客户洽谈——在医院和病人接触,挖掘案源……”

    我不太明白:“能说详细一点吗?”

    她继续补充道:“平时需要去医院给病人发一些宣传手册,和病人交谈,如果有交通事故的病人,就跟他们洽谈,签订代理合同,工作就算完成了。因此,我们的工资结构也基本是由底薪加提成组成。”

    听完她的话,我陷入了沉默——这份工作跟我想象中的差得有点远。她似乎察觉了我的失落,说道:“现在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有很多,市场根本不缺律师,缺的是案源。很多律师都是因为没有案源而被淘汰了。像你这种通过司法考试的,工作半年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在本所挂证成为实习律师。专一门,精一门,只要坚持下去,这一行的前景还是很可观的。”

    能够留在这座城市做律师,这点还是挺吸引我的。我只是一个普通二本毕业的学生,实际学的也不是什么正经法学,更没有什么人脉资源。想了想,我还是决定先工作看看情况,这条路虽然看上去曲折,但至少看起来还是在前进的道路上。


    经过3天左右的培训,在我差不多能够判断出病人的伤情等级、算出赔偿费用后,就被安排跟着所里的一位“师傅”实地学习一段时间,以便日后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师傅也才二十七八岁左右,人高高瘦瘦的,已经在所里待了两三年,算是老人了。来这里工作之前,他在法院做书记员,后来觉得工资低就辞职了。他说,现在这份工作倒是挺顺手的。

    开始的时候,师傅并没有告诉我要怎么做,只是让我跟在他后面观察:

    在进入病房之前,他先是随意地走过病房门口,用余光扫了一下里面的情况。再在门口将要发给病人们的三四本宣传手册取出来,待整理好表情,脸上挂好微笑后就直接走入病房了。

    在病房站定后,师傅先简短地做了一个自我介绍,病人们纷纷抬起头来好奇地打量我们一番,在弄清楚我们的来意之后,便又去忙自己的事了。师傅看起来是久经沙场,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一边说一边给病人们发宣传手册,同时向他们询问一下病情。

    靠门的那个病人一直看着电视,并不理睬我们,我第一回遇到这种情况,有些尴尬,师傅倒是很自然地在他的床头柜上放下一本宣传手册,说:“这是一本法律宣传小册子,您有空的时候可以看一下。”

    接着,师傅转身给躺在中间病床上的病人也发了一本。见他的小腿处打着绷带,师傅便问道:“您这啷个(重庆话,怎么)伤到的哦?看起来很老火(重庆话,严重)的样子。”

    病人说是自己下楼梯的时候一下给滑倒了,开玩笑地跟师傅说:“你们看这个可以找哪个赔偿嘛?你们要是找得到的话,赔偿款给你们分一半。”

    师傅也笑了:“这个是找不到了,不过只要人没大问题就好了。”

    说罢,师傅走向了靠窗的病床。那是个四五十岁的阿姨,一见我们走过去就连连摆手:“不需要、不需要,我是自己生病的。”

    师傅也不恼:“没关系,给您放一本小册子,看一下只当打发时间。”说话之际将册子放到了床头,然后转身就往外走。

    出了病房,师傅迅速打开手机备忘录,开始详细记录起这个病房的基本情况,包括病人的性别、年龄、伤情状况等等。他边记边对我说:“每天遇到的情况太多,记录一下可以形成一种对病房的掌控:一是清楚交通事故病人的分布情况,方便回访;二是也能提高下一轮铺书效率——一进病房就知道哪些是老病人,哪些是新病人。”

    2

    走到第二个病房,师傅就让我来发书,说“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我只得硬着头皮进去了,脑子却是一片空白。

    靠门的病床上躺着一位老大爷,看起来和蔼可亲。见他大腿处缠着纱布,我直接开口问道:“叔叔,你这个是啷个受伤的哦?”

    “车子撞的。”他的回答直截了当。我反而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老大爷见我的窘状,笑了笑:“小伙子刚开始工作吧!这里有很多像你们这样的,基本上是一拨接着一拨……”

    老大爷相当健谈,硬是拉住我聊了半个多小时。一个护士进来说要换药,见我们在发宣传手册,立刻神色严厉地阻止说不准发,让我们出去。我们只好去楼梯间待了一会儿,估摸护士走了才又回到病房,继续“铺书”。

    后来我才了解到,和护士打游击是常有的事,所里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

    接下来3天里,遇到的情况大同小异——病人的态度多数是礼貌或者排斥,只有个别人会比较恶劣。不过之所以恶劣,有时候还是我自己的问题。

    那天,我和师傅在病房“铺书”,一个50多岁的中年人不想要,一般这种情况将宣传册放在床头,然后再随意寒暄两句就行了,可我偏偏脑子不转弯,对他说道:“把这个册子留着嘛,了解了解法律知识,以后身边的人遇到这种事了也好知道该怎么办。”

    不料,他听了我的话突然大怒,一下把册子扔到门外:“快点给老子滚出去!你身边的人才要被车撞。”

    我一时愣住了,还是师傅连忙把我拉了出去。师傅批评我说话不过脑子:“和病人之间的交流对我们工作的开展非常重要,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重视起来。一方面要能与病人尽快熟悉起来,掌握他们的流动,及时发现新案源;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他们侧面了解到‘同行’是怎样开展工作的。”


    有一次,我在“铺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70多岁的老人,身边只有一个护工在照顾。通过交流了解到他是出了车祸,我便问他:“你这个事情,后面怎么处理有了解过吗?”

    “我不管,交警会帮我处理,他们让我不用担心。”

    后来和师傅聊起这老人时,我问:“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是怎么个程序啊?”

    “有的律师没案子做,就会和个别交警合作,由交警介绍案源。这样做有利有弊,好处就是交警介绍律师,一般人更信任一些。弊端是个别交警抽取比例高,而且还有违规风险。”

    我很吃惊,没想到还能这么操作。师傅看了我一样,嘲讽似地哼了一声:“你以后会接触到更多的。像我们这样,直接到医院和伤者交流的只能算是传统途径。”

    师傅说,为了提高效率,还有律所会和医院里的护士或者护工合作,但这些人由于不具备交警的那种充分掌握案情信息优势,通常也只是提供个床位信息,因此拿的钱一般来说很少。但是,如果他们能够“帮忙赶人”——赶走别的律所的人——拿到的钱就会更多一些。

    “赶人”一般是护士来做,理由是医院为了保障病人休息,亦真亦假。护工则能将其他律所和病人的接触情况告诉与自己合作的律所,以便“截胡”。

    听师傅说完,我才知道原来律所找案源竟然都有这么多道道儿。

    3

    为了让我尽快上手,师傅经常会传授我一些“签单技巧”,比如如何去抓住病人的痛点——老人、小孩怕后遗症,上有老下有小的怕赔偿不够等等;最重要的是,要让伤者明白,“光靠自己是很难解决问题的,还容易吃亏”。

    师傅就给我讲过这样的一个案例,是他刚干这一行不久遇到的。当事人是一个叫罗建国的外地人,在这边的建筑工地干活。师傅通过“铺书”了解到他是交通事故受伤。

    开始时,罗建国并不愿意与师傅多交谈,师傅没有放弃,经常去回访,还会自顾自地给他讲了一些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要注意的问题、其中的一些利害关系等等。

    后来罗建国果然遇到问题了:肇事司机只在他入院时垫了一部分医药费,后来就不垫了,司机在电话里说,现在事故责任都还没划定,他没理由先垫钱。罗建国听师傅说我们律所可以帮忙解决医疗费问题,为了解燃眉之急,便同意跟师傅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

    师傅里里外外地跑了几个来回,先是联系司机办理了医疗类交强险的1万元预赔,又去办理商业险预赔,可没有办下来。师傅只好对罗建国说让他自己先垫付,把伤养好才最重要。罗建国埋怨师傅“说话不算话”,好在药费缺口差得不多,他也就没有一直在这件事上面纠缠。

    终于捱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鉴于当时罗建国是横穿马路,交警判了“同等责任”。听到这个结果,罗建国反而很高兴——他一直以为自己要付主要责任,很是担心。

    师傅了解到罗建国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本地打工一年多了,可以参照城镇标准赔偿。于是就给他算了一下大概的赔偿总额,让他自己也了解一下情况——按他的伤情,应该能评上一个“十级伤残”,按照城镇标准残疾赔偿金是7万元左右,再加上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杂七杂八算下来总共能得到9万多。

    师傅对罗建国解释说,“同等责任”并不是简单的一人一半分担赔偿,而是在交强险以外开责,分摊赔偿费。如果是行人和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法官还会对承担份额做出偏向于行人的调整。罗建国需要承担的赔偿费用,交强险已经可以完全覆盖掉,他只等着收钱就好。

    罗建国听后有些不屑地说:“你算的这些都是官司打赢了之后的事,官司要是打不赢啷个说嘛,你说赔好多(重庆话,多少)就赔好多?法院又不是你家开的。”

    师傅无言以对,只能对他说这起交通事故案件并不复杂,只要评得上伤残等级,不存在打不赢的情况。罗建国仍旧不以为然:“律师签案子的时候都说官司打得赢,最后打赢了的有几个?”

    见罗建国这个态度,师傅也没在这上面与他多费口舌——反正按程序这个案子到时间去“评残”就行了,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到了其他案子上面去了。

    可就在罗建国做完伤残鉴定、准备去法院立案起诉的时候,却横生了变故。罗建国突然打电话给师傅,说自己已经和司机和解了,不需要师傅再做什么了。

    师傅很是意外,跑到医院听罗建国病房里的其他病人说,那几天肇事司机到医院去过几趟,每次去都给罗建国买很多营养品。司机跟罗建国承诺一次性赔给他5万,另外再给他5000元营养费,就算私了。还说:“现在这些律师都是骗钱的,你听他们的话走法律程序,耗时耗力,最后拿到的钱还不一定有我给的多哦。”

    罗建国本来就觉得“同等责任”就是他和司机一人承担一半,最后能拿到5万多,已经超出他最初的期望了。被司机几番游说后,最终罗建国跟对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然后把所有材料都给了那个司机。

    罗建国是在拿到赔偿后才打电话告知了师傅情况的。师傅去医院后发现木已成舟,也没多纠缠,只是告诉他不要后悔,并让他准备承担违约责任。

    又过了一段时间,罗建国又突然打电话过来,说他听别人讲司机把他的材料拿去保险公司领取了9万多的保险金,问怎样才可以把这些钱夺过来。

    师傅告诉他:没办法——当初是给他算过赔偿金额的,他并不是不知道能拿到这个数额,只是想拿快钱才跟司机签了和解协议,所以司机的行为也很难被法院认定是“骗”,只能自认倒霉了。

    罗建国恼羞成怒,在电话里破口大骂那个司机不是人,还说师傅也不是好东西……

    对于师傅讲的这个案例,我一开始只当故事听,觉得还挺有趣的。等后来我开始独自去签案子时才发现,现实远没有那么简单,永远不知道会有多少特殊情况需要去处理。

    4

    我本来都快要放弃在第一个月“开单”了,结果就在这时,在医院里碰到了一个被小轿车撞倒的小女孩,她爸爸在医院照顾着女儿,正准备走法律程序,我们便很快签单。

    小女孩的爸爸姓张,和我还算聊得来,我便喊他“张哥”。一聊才知道,碰巧那时张哥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不过他是作为肇事一方——伤者是一对老两口和他们的儿子,来自四川西部偏远高原,完全不懂法律,只有儿媳妇书读得多一点。当时我和张哥聊开了,便说可以去帮他处理。

    张哥女儿的这个案子案情清楚,他们又是城镇户口,没多少争议点,只等着“评残”后开庭就行了,我便把重心放在了他在四川这个案子上。

    张哥把那家人儿媳妇的联系方式给了我,希望我去给他们讲讲法律常识,劝他们走正当途径来解决问题。我拨通了张哥给我的电话号码,没人接。我只好去加她的微信,微信倒是通过得很快,我介绍了一下自己,她回道:“我普通话说得不好,怕讲不清楚,所以没接电话。”

    在微信上,我把正常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大概讲了一遍,并强调:“要想让事情得到解决,只有通过正当程序。”

    过了好一会儿,她回了一句:“我们想先自己去解决,等到时需要了,你再来给我们说。”

    我默默地叹了一口气,看来并没有说通她。

    果然,那之后不久,我有一天突然接到张哥的电话,他口气慌乱:“李律师,我被人围住了,他们围住了我的车,不让我走……”

    我立刻回道:“你先别慌,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听见我这么说,他冷静了一些,一五一十地道起了原委:“就是上次我撞的那几个人。他们家带了几十个人,现在把我围住了,要我赔100万,现在逼着我在协议上签字。”

    “你不用害怕,现在报警,在警察来之前不要下车,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

    大概过了1个多小时,张哥打电话过来告诉我事情暂时解决了,来处理的民警帮忙进行了调解,伤者一方表示愿意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

    我补充道:“你回去了最好再找一下之前给你们处理事故的交警,让他帮忙调解一下,或者至少让交警劝劝,他们对交警相还是相对信任一些的。”


    过了几天,伤者家的儿媳妇主动给我发了条消息:“你给我们说一下怎么走法律程序?把你知道的法律知识全都给我发一遍。”

    虽然感觉对方语气不太客气,但我还是慢慢给她讲道:“走法律程序最终都是要起诉到法院的,可以自己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但交通事故最后的赔偿都是基于伤残等级的,所以要先去做一个伤残鉴定。”

    “我们这边找不到律师,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我想了想,干脆我直接给他们写起诉状,让他们先去法院起诉,看看那边的法院支不支持“先诉”——就是先立案、然后再让法院来指定鉴定机构;如果这样不行,再让他们自己去找鉴定机构。于是,我要她把他们一家人的详细信息发给我,我给他们写起诉状,并特意强调了“不收费”。

    过了好一会儿,她回说:“谢谢,不过我做不了主,要和家里商量。”

    第二天,她老公也加了我的微信,说他叫曾富州,就是张哥那起交通事故的伤者之一:“律师,你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处理呀?”

    我看着他发来的受伤部位的片子,觉得评上等级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便让富州大哥将他们的个人信息发给我,开始写诉状,一人一份。并告诉他,先拿着诉状去当地法院试着立个案,之后法院的人会告诉他们再怎样做。

    诉状发给他们后,富州大哥就没再联系我了,我以为事情应该在按照程序解决,也就没特别在意。

    5

    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张哥有点急了,他打电话过来,说我“收了钱还是得办事呀,可别一直拖着”。

    我听了这话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我们律所和他之间的合同只是帮他处理他女儿的案件,对于他自己的那起交通事故,我不过是道义援助罢了。我好脾气地给他解释,曾家那边我一直在联系,只是他们没有多少反馈,如果他们不是遇见实在解决不了的事情,应该是不会主动联系我的。

    过了一段时间,富州大哥终于联系我了,他说他们一家去法院起诉,法院要他们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也就是说,他们的地方法院不支持“先诉”。

    他说他们准备去成都的华西医院做伤残鉴定,我要他们先等等,等我帮忙问清楚了再说,毕竟医院和伤残鉴定机构是不一样的,绝大多数医院都做不了伤残鉴定。

    当天晚上,我问了几个所里的同事,了解到了几家在成都比较靠谱的鉴定机构,然后立马告诉了富州大哥,只是他并没有回我。

    到了第三天,富州大哥直接给我打了个电话过来,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向我表示后悔。他说应该早听我的,他们自己在手机上查的说可以去大医院做伤残鉴定,于是昨天就去了成都直奔华西,结果到了才知道华西不能做。他让我介绍一家鉴定机构,要“快一点、靠谱一点的”。

    到了这个份上,我也只好通过所里的同事给他们联系了一家,并约好了时间。

    打那以后,这家人的态度才终于发生了改变。

    从曾家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变多了,他们也经常主动给我打电话问一些问题,比如要有哪些具体的证据、要采取什么样的格式之类。

    他们的伤残鉴定还算顺利,都评上了十级,只可惜他们都是农村户口,并且都没有在城里居住,赔偿总额就比城镇标准少了不少,但总归是得到了应有的补偿。法院开庭的时候,保险公司对于这个鉴定结果没有表示异议。

    差不多花了一个月时间,这件事终于算是解决了。富州大哥对结果还算是满意,张哥和我也不用再操心了。张哥还特地给我封了一个红包,以示感谢。富州大哥他们赔偿款下来的时候,还专门给我发了几条消息:“真的很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善良的人。”

    看着手机屏幕,我长舒了一口气。

    6

    通过平时与同事交流以及自己的亲身体会,我发现这份工作中最大的阻碍,往往并不是源于案情的复杂或者同行的竞争,而是当事人自己。

    2017年6月份,我在医院“铺书”时突然隐隐地听见了啜泣的声音。顺着声音走进病房,原来哭声来自一个阿姨,她身边的病床上躺着一个年轻人,看起来年龄与我相仿。大概扫视了一下,职业敏感性让我感觉这很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

    我上前搭话,阿姨只是坐在那并不回话。我那时已经习惯了这种尴尬,于是取出一本办案手册递给她,自顾自地做起自我介绍,说我们是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

    阿姨接过册子,随意翻了翻,问道:“你们能做些啥子哦?”

    于是我就将平时说过无数次的话术又重复了一遍,什么处理责任问题、处理医药费,以及后面的评残、出庭等整个流程等等。听我说完,那阿姨急切地问道:“你们真能帮忙解决药费问题?”看着她那仿佛遇见救星般的眼神,我却感觉有些难以往下讲了,生怕让她失望。

    不过阿姨不等我再开口,便先诉起苦来。她说躺在床上的是她的儿子,今年刚毕业出来工作,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有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可能是太累了,过马路的时候没注意,直接被驶过的小汽车给撞飞了。“那司机真是眼瞎,但凡注意一点前面的人就不会开那么快!现在娃儿头部严重受伤,身上骨头也撞断了好多根,每天基本没多少清醒的时候……”

    “老天爷啷个对我们这么不公平啊。前年子他爸才刚刚在工地上出事,现在都还不能下地啊。赔的钱给娃儿买了房子,现在一家人就指望娃儿了啊。”说着说着,她开始呜咽起来,最后转为嚎啕大哭。

    我在旁边不知所措,等她哭了一会儿,渐渐平静了,才继续向她了解更多情况。

    阿姨姓吴,她老公姓陈,他们老家在山里边,一直在外打工。2014年的时候,陈叔在工地上出了意外,腰椎严重受伤,虽然能站起来,但基本上丧失劳动能力了。扯了半年多的皮,最终工地同意一次性赔偿40万。刚好那年儿子毕业,他们便索性就在主城买了一套房子,赔偿款刚好够首付。

    吴姨说,他们的任务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就全靠儿子了。可是现在,儿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医药费还欠一大块,眼瞅着医院就要停药了,却也只能干着急。

    听完我的对业务的介绍,吴姨说她自己小学都没有毕业,得先问问陈叔,商量一下,再决定委托的事。

    第二天,吴姨打电话让我去医院一趟,说陈叔想让我把合同在电话里念给他听。我赶紧赶到医院,陈叔听完后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让直接吴姨签了。

    签过合同,我开始着手帮吴姨处理医药费的问题。

    我想着先把一般都能办下来的交强险1万元预赔办下来,先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于是隔天一早来到医院,我便让吴姨给肇事司机打电话,我则以她侄子的名义与对方交谈。那个司机也没多说什么,当天下午就来到了医院,我把吴姨儿子的身份证复印件、伤情鉴定等交给了他,准备按照正常程序去保险公司——递交了材料,差不多两天后就可以把交强险预赔给办下来了。

    谁知这时,吴姨突然扭住了司机,不让他走。开始的时候她只是责备司机为什么开那么快,慢慢竟然带起了骂腔。我忙在旁边劝着,让吴姨别这样,有话好好说,可是她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反而抱住司机的脚,一屁股坐在地上:“你今天不把药费交了,死也不让你走!”

    我拼了命地想将吴姨拉起来,可是她纹丝不动,甚至在医院大厅里嚷了起来:“大家快来看啦,看黑心肠的人啦,把人撞了药费都不给!”她这样又哭又闹,司机也只能在一旁委屈解释,说他实在没钱。

    眼看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拿起手机在录视频。我实在没办法,只得拨通了陈叔的电话,打开免提,放到吴姨耳边。

    陈叔一开口对吴姨就是一顿骂,但吴姨还是不松手,只是说话的声调变了。她委屈地说:“不能让他走,他走了娃儿就糟了……”陈叔可能也受到了触动,口气软了下来,开始跟她摆事实讲道理。僵持了一会儿,吴姨终于松开了手,歪坐在地上,小声地呜咽起来。

    我将吴姨扶回病房后,连安慰带劝说地聊了一会儿,待她情绪平复下来,才离开了病房,拉着那个司机赶紧往保险公司赶。

    过了几天,保险公司的1万块钱的垫付金打到了医院的账户上。然而这远远不够,我必须得继续想办法——吴姨的撒泼让我实在有些心有余悸。

    虽然经过了一些曲折,好在最终还是把商业险预赔给办了下来,有20多万,伤者的药费问题算是解决了。吴姨的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直说我是恩人。至此,这个案子算是完成了,后面的就是所里内勤律师跟进了。

    可没想到,我一不留神还是出现了意外——其他律所来撬案子了。

    7

    商业险预赔落实后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在跑其他医院,基本没去看吴姨。直到有天吴姨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我们“15%的律师费太高了”,“现在有一家律所报价10%”,她要找他们做,“已经签合同了”。

    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只好在电话中说当面聊,先稳住吴姨。

    挂了电话后,我立即给师傅打电话说明情况。师傅显得很冷静:“不要紧的,经常会遇到这种别人撬案子的情况。你去和当事人聊的时候要注意一点技巧,尤其对于他们这种不太懂法的,要适当地吓一吓。”

    等我再次去见吴姨的时候,她对我的态度180度大转弯,全然没有之前的那种热情。

    我先是和她讲利害关系,我说我们现在处于一种合同关系,他们如果单方面毁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果然,吴姨一听到“法律责任”就猛地一抬头:“要承担啥子责任嘛?”

    我继续解释道:“合同我们已经开始履行了,也为你们办了很多事,如果现在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并且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接着,我给她讲起了之前类似的案例,同时又讲了我们律所的资质、办过的案例,来解释收费的合理性。

    “那现在怎么办嘛?”说到最后,吴姨像是求救似地问我。“现在我和他们也把合同签哒,那个律师说毁约没问题我就签了,不知道问题居然这么严重……”

    我想了想,说道:“你现在就不要再接那人的电话了,如果他来医院,也不要把任何材料交给他,直接对他说不找他们做了就行。”

    吴姨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他们会不会追究我们法律责任哦?”

    “你们现在只有一份合同,他们也还没有帮你办事,材料也没有拿过去。不会有事的。”

    好在吴姨按照我说的去做了,撬案子的那家律所也没再来找过麻烦。只是我又得经常性地去看看吴姨,生怕再出什么岔子。

    去看吴姨的时候,我经常会遇到同行,大多数还是比较懂规矩的,在我说清楚情况之后就会识趣地走开。但有的时候也会遇到那种强行撬案子的,甚至还会当着我的面泼脏水,说我们律所退案率高、律师水平低,我还因此在病房和同行吵过一架。好在吴姨经历过这件事后也不再轻易相信别人了。

    后来吴姨的儿子慢慢恢复了过来,渐渐地能说话了。待最后评残的时候,头部已基本没有太大的问题,案子总算是稳稳地走到了最后。

    后记

    可能在其他人眼里,我们这一行就是拉业务、做销售的,这也是事实,本来我们这一行就是参差不齐,可我还是很认同所里主任常说的一句话:

    “不管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伤者大多处于社会的底层,一般事故发生后他们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我们通常在他们最绝望的时刻出现,带给他们希望。别人对我们有误解是难免的,但是我们对自己的定位必须要准确——我们是联结法律和底层民众的使者。”

    我们这一行的流动性很大,很多人都干不长,主任讲这些话有打鸡血的意味,但是在医院行走的经历让我明白,主任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

    出了车祸,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昏迷不醒,一次事故往往就将一个家庭推向了破碎的边缘。有的小孩出了车祸,在本该天真烂漫的年纪成了植物人,看见年轻的妈妈在床边啜泣,我们很难会没有共情,只希望能尽自己所能给予一些帮助。

    在医院“铺书”、讲一些法律常识的时候,我身边经常会围着一些农民工、大爷大妈,认认真真地听我讲,这样的时候,我才觉得“律政人生”不一定非得是法庭上慷慨激昂。

    但这种感觉却又只有那么一小会儿,一旦走出医院,又是无尽的烦扰。在熙熙攘攘的城市里生存,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穿梭,没有人知道我是谁。

    作者 | 基米先生

    编辑 | 任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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