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小王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来,小王与小丽发生婚外情,而且同居。妻子小美知道后,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提离婚,但要求签订忠诚协议。双方约定:“今后互相忠诚,如果因一方过错行为(婚外情等)造成离婚,过错方放弃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并补偿无过错方人民币 20 万元。”小王同意了,承诺回归家庭,签了协议。
但其实,小王还背地里与小丽交往,并且和小丽生了一个儿子。小美忍无可忍,起诉离婚,请求法院按照“忠诚协议”判决,但小王不认,要求按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这样的夫妻忠诚协议有效吗?小王最终会是“净身出户”,还是依然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