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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诗详注》读书笔记82:奉陪郑驸马韦曲二首(其一)

《杜诗详注》读书笔记82:奉陪郑驸马韦曲二首(其一)

作者: 九曲奔流 | 来源:发表于2020-10-06 19:56 被阅读0次

    杜臆:韦曲,在京城三十里,贵家园亭、侯王别墅,多在于此,乃行乐之胜地。然此游必在天宝之季,禄山未乱之先,故花蕃盛如此,编者误置在乾元初耳。【钱笺】雍录:吕图,韦曲在明德门外,韦后家在此,盖皇子陂之西也。杜曲,在启夏门外,西向即少陵原,所谓“城南韦杜,去天尺五”者。通志:韦曲在樊川,唐韦安石之别业。

    韦曲花无赖[一],家家恼杀人。

    绿樽须尽日[二],白发好禁春[三]。

    石角钩衣破[四],藤梢刺眼新。

    何时占丛竹[五],头戴小乌巾[六]。

    九曲奔流笔记:

    首联花开正艳,似表达喜悦之情。颔联似达实郁,伤老,白发如何能禁春?反话也。颈联出句承伤怀之意,对句又转到喜悦上。尾联承喜悦之情,收于归隐。

    原书释义:

    首章,对韦曲春景而动归隐之怀。上四,惜花之情反言以志胜。下四,寻幽之意托言以寄慨。时盖献赋不遇,有感而发欤?【赵汸注】起用俗语,豪纵跌宕。杜臆:此诗全是反言以形容其佳胜。曰无赖,正见其有趣;曰恼杀人,正见其爱杀人;曰好禁春,正是无奈春何;曰钩衣刺眼,本可憎而转觉可喜。说得抑扬顿挫,极生动之致。

    [一]汉书·高帝纪:“始大人常以臣亡赖。”注:“江淮之间,谓小儿多诈狡狯为亡赖。”

    [二]沈约诗:“忧来命绿樽。”扬雄河东赋:“尽日盛酒。”

    [三]【赵注】谓白发禁春,老不流荡也。然禁春须用樽酒,意中实不能禁矣。【朱注】云:禁,是禁当之禁。

    [四]仇池记:石角外向。

    [五]占,据也。齐顾则心诗:“萧萧丛竹映”。

    [六]南史:刘岩隐逸不仕,常著缁衣小乌巾。

    陆时雍曰:起处数语,意经几折,花本可爱,而反若恼人者,以少年之意气犹存,而老去之愁怀莫展,不觉对酒伤情耳。按此诗所云,若以二语括之,即“剑南春色浑无赖,触忤愁人到酒边”。再以一语该之,即是“胜绝警身老”。大旨只在“白发禁春”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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