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瘾
我不是书痴,但的确对书有瘾。
对书有瘾可能是天生的。
南方人给孩子过一周岁生日,有个习俗,称“抓周”。这里有两个例证,一正一邪,一真一幻。
钱钟书周岁时,按照当地的风俗,“抓周”抓了一本书。当地人认为,小孩子伸手抓到的这件东西,就代表着他的志向。父亲钱基博于是给儿子取名“钟书” 。
此说法,有关钱先生的介绍中皆可见到。
《红楼梦》 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说到贾宝玉的抓周:“那周岁时,政老爷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玩弄。那政老爷便不喜欢,说他将来是酒色之徒耳,因此便不甚爱惜。”
因为抓周事件,一个被父亲喜,寄予厚望,终也不负所望;一个被父亲厌,惨遭嫌弃,终也自嫌自弃。
这里面,真有什么天机在吗?
一岁,是有意识的。
百度一周岁孩子的认知能力,作如是说:一岁孩子可以注意到事物的异同,有强烈的好奇心。
那么,一岁的孩子面对摆在眼前的物体,选择抓什么,还真是遵从了自己的内心。
这种遵从是从哪里来的呢?估计真的与生俱来。
世上就有一部分人,在某些方面天赋异禀。这样的人,如果后来一直能在这种天赋里走下去,就应该可以在某一领域成为出类拔萃者。
当然,这样的人也是少之又少的。
我不是这种天赋异禀者,但年少时,对文字也有着灵敏的嗅觉,很容易皱着鼻子寻找书香的来源。
自上学认字起,我就喜读文字,但家里一本书都没有。一位远邻家不知哪来的,有一大木箱子小人书。每天去他家看,偶尔同意拿回去看。那时候,这就算是早期的文学启蒙了。
所幸,后来一位堂兄考取中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在老家教数学,但他,却订了许多小说类刊物,比如《十月》和《收获》。在这些刊物中,我读到一部分真正的文学作品,即便多年之后,那些作者依然是文学界响当当的人物。
书就放在遥远的地方,她散发出一种迷人魂魄的香气,引着你朝她走。
有书瘾的人,自会找到有书的地方;口渴的人自会努力地去寻找水源。如同蜜蜂,自然找得到花开之地。
放暑假前的最后一节课,学生拿着他们的暑假作业册。我告诉他们,这个作业册上的语文作业,才真正是我喜欢的语文作业。
作业册第一个内容,就是从给出的六本小说中,任选一本阅读并完成相关练习。
我要求他们,六选二,固定的二,《红楼梦》和《平凡的世界》。
把作业册摊开在讲台,我跟他们描绘读书之境:
暑期的夜晚,冲个凉水澡,把手用肥皂洗两遍,坐在书桌前,摊开崭新的《红楼梦》,或者《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要买三册装的,淡淡的黄色的封面的那种,简单而高贵。
一个精致的本子,一支下水流畅的签字笔。
读书即笔记,养成随手记录的习惯。好马配好鞍。本子新,书新,字也就新了。
“ 多美啊,读书是一种天赐的享受。”我陶醉地叹息一声,望着他们。
学生笑了。
如果天生没有书瘾,就让我这个天生有书瘾的人诱惑你们吧。
昨晚在快餐店点果汁,点完之后,突然发觉自己说的是普通话。
老天!在自家门口,喝个冷饮,怎么突然冒出普通话来了呢?等待果汁的时间,我翻开书继续读雪小禅的文字,打开笔记本,抄录《春耻》。我突然明白,全都是书惹起来的。
一看到书,我就条件反射地说起普通话来了。
世上最有魅力的语言,是文学的语言。
世上 最高级的化妆品是文学书籍。
喝一杯用文字磨成的鲜果汁吧,维生素之丰,不信你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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