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前不久安徽刘某因早年劫财杀人终被抓获归案,并处以极刑。潜逃在外二十多年,他凭借自己的文学天赋逐渐成为该省的知名作家,同时还是中国作协会员。“人怕出名猪怕壮”,未曾想“恶名反被成名露,成名揭开恶名雾”。俗话说“文如其人”,“文学为人生”,既爱文学何生歹念?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01
别以为犯了法就可一逃了之
别以为改名换姓就能逃之夭夭
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逃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有初一必有十五
迟早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02
别以为文学的谎言可以遮盖心灵的丑陋
要知道读者的眼睛比鹰隼还要犀利
别以为成了名家就可网开一面
要知道法律面前从来没有特权
今天播下罪恶的种子
明天收获的必将是苦果
03
文学本属于纯洁的人
容不得半粒灰尘去玷污
既然视文学如生命
为何不以文学的信仰律己
爱文学就不要贪财作恶
否则文学也要为你蒙羞
04
虽然文学能使你成名
殊不知文学是一把双刃剑
要想在文学有所作为
就必须丢掉任何幻想
在文学天地辛勤耕耘的人
文学也会深深地将他铭记
网友评论
凡是有因果。善报不到,恶报不到,是不是以为有今生来世。
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电影芳华刘峰也犯错了,那样的错误放到今天却不至于照成那么严重的后果。有时候想想悲惨世界,药神,之类的又是英雄又逾法,也不知道怎么评论一个人犯错了。当然杀人是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