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牛妈
我家所在的小区“宁城时代”在北宁的市中心。
一道院墙将小区与外界隔离开来,颇有点闹中取静的味道。
“宁城时代”建成时间并不长,到今天,也就十年。之所以刚好在市中心,是因为它是老城区拆迁改造后新建的小区。
当年,这里住的可都是最老的北宁人,我们这些不会说北宁话的后来者都戏称他们为“北宁土著”。
这些“北宁土著”住在北宁最低矮、破烂、拥挤的筒子楼里,时常穿着睡衣,搭拉着拖鞋,手上端着一碗吃了一半的热汤面,在阴暗潮湿的里弄街巷里穿行。
街巷两边,是长着青苔、流着脏水的红墙。这墙有些年代了,约莫五六米高,顺着蜿蜒曲折的石板路,一路向前延伸,令这一米宽的街巷显得更加逼仄。
我读大学时,经常光顾这里,因为它有北宁最大的旧货和小商品批发市场。
花不到十五元,我就能买到一件像样的八九成新的大衣,不仅能抵御北宁“呼呼”的冷风,还能让我在同学面前不至于显得太寒酸。
也是在我上大学的时候,这里开始进行旧城改造。
整个拆迁进行了三年,那些“北宁土著”们拿到了各自的拆迁款和房子,陆陆续续搬离了这里。
不久,这里就按规划建成了大型商场、写字楼和高档小区。
徐清欢参加工作第二年,“宁城时代”建成开售。他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地方,决定在这里买套130平的房子。首付是他父母给的,贷款由他来还。
徐清欢也不是北宁人,父母在他四五岁时,就从偏远的小城出来,在北宁做生意,再没回去过了。
那一年,北宁的房价虽已涨了起来,却也不算太高,中心城区均价在3500元/平米左右。“宁城时代”因为地段好,周边还有宁城一小,宁城二中等好学校,价格一开始就定得高出一倍,得7000多元一平方。
徐清欢的父母做生意这么多年,手上倒是积蓄了一些钱,准备一次性帮他买下来,可他不愿意,觉得钱还是拿在自己手上好,而且如果没有还贷压力,他也会失去生活目标,变得颓废。
他父母听他这么一说,便留了50万的贷款让他去还,也算是意思到了。
我和徐清欢领证结婚时,这套房子已经在他名下了,因此,它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这让我很是头疼,可我一直隐忍着,并没有说什么。
徐清欢倒是大度,主动提出来要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所以,在房贷提前还完的那一年,这栋房子就成了我们的共同财产。
因为地段好,价格高,套数有限,在“宁城时代”居住的人,大多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听徐清欢说,北宁某三甲医院的院长,市法院的法官,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市一小的校长等都住在这里。
我不在政府部门供职,对这些人也不感兴趣。不过,能与这些高素质的人为邻,我还是很欣慰的,至少不会出现其他小区那种互相扯皮斗狠的不文明现象。
可能住户都是忙人,小区平日里外出活动的人并不多,十分安静,这让喜静的我很是满意。
小区的绿化也做得很好,当年开发商直接将大大小小的植物移植过来,包括几十米高的栾树,也是整棵的搬进来,所以小区里处处鸟语花香、绿树成荫。
每次开车经过“宁城时代”那修建得如城堡一样的正门,我都会升起一股自豪感,头也不禁抬高了几分。
我回到家时,白班保姆刘阿姨已经开始在屋里忙碌了。
我进房换了身衣服,收拾好东西,补了个妆,跟刘阿姨说了声中午不在家吃饭,便拿上钥匙去了地下车库。
我不用和徐清欢抢着用车。他一直是个考虑问题很周全的人,当年购房时就一次性买了两个车位。
婚前,他开车上下班。婚后,他又为我购置了一台车,方便我日常出行。
他开的是一辆二十多万的大众,灰色的,和他的人一样毫不起眼,一开出去,就完全泯灭在众人里。
而我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奔驰GLE。
当年,我一拿到驾照,就看中了这款车。徐清欢见我喜欢,毫不犹豫拿出70多万,将车买了下来。
那一年,他工作没多久,手上的钱不够,就找公公婆婆借了一部分,说是要给自己车子提档升级。
等车买回来后,他却动都没动,直接给我用,他自己则继续开那辆灰不溜秋的大众。
在买车这件事上,徐清欢还是很让我感动的。
我开着车,直奔大华百货,去祝贺闫妍的花房开业大吉。
大华百货距我所住的小区不远,一刻钟就到了。
我将车停在商场地下车库,又在车里略微坐了一下。
商场十点才开门营业,闫妍的花房举行开业庆典安排在十点半,我决定稍晚点上去。
为了和刘念见面,我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了一件白色的礼服裙。
这件裙子还是徐清欢婚前送给我的。很庆幸这么多年我的身材并没走样,甚至还瘦了几斤。这件礼服裙将我168的身材衬托得更加凸凹有致、窈窕可人、典雅脱俗。
看着这样的我,谁会想到,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土得掉渣的农村女孩,连修眉都不会呢?
我在外形上的转变,是从认识闫妍开始的,是她教会了我怎么化妆,怎么穿衣,让我变得越来越女人。
车内时间显示10:20,我对着化妆镜,又收拾了一下,补了点粉,涂了点口红,这才下车,向商场一楼大厅慢慢走去。
这时,闫妍的电话打了过来:“姐姐,你怎么还没到啊?我这边可是快开始啦!你的花篮都到啦,人呢?是不是在路上被劫色了?还是你害怕不敢来啦?”
她连珠带炮似地一顿问,让我不禁翘起了嘴角。
“害怕?!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啥时候见我害怕过?我已经到了,才停好车,马上上来!”说完,我就挂了电话。
我将手机放进随身带的包里,扯了扯身上的礼服裙,让它显得更服帖,这才踩着高跟鞋,加快脚步,向闫妍的花房走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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