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世的消息就像其他噩耗一样,在林庄比瘟疫传播的快多了。毕竟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挂了比起那些高寿的人离世更容易让人扼腕叹息。不过我们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却意外的安静,其实我的死跟学校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大可不必这么害怕。我们班主任知道我有病本来就不愿意收留我,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怕跟我妈没法交代。是我坚持要读书的,我生病之前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就是生了病,我也没有挂过科,我段小铭可是响当当的学霸。
我的同学们来了一大群,他们都是来送我一程的,其实是不是去黄泉路,我也不知道,毕竟我也是第一次死。咳咳咳,……先让我咳嗽一会儿,隔壁那家澡堂整天烧啥呢,太难闻了。我觉得只有张扬来这儿的动机不纯,他主要是来陪刘云的,刘云是我的好同桌,我复学进五班时,只有她对我最好了,每次上厕所就算她没有化学反应也一定陪我去,因为她怕我晕倒在女厕里。还有每次我吃药,她都抢着去倒开水,还帮我吹凉。这么好的女朋友,那个木讷的秦勇怎么就不开窍呢,那天课上老师让我们默写一句最喜欢的诗,人家张扬写的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还把云字写的超级超级大,谁看不出来啊!大家都笑,只有同桌脸红了。那个笨笨的秦勇写的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好诗还是好诗,不过跟人家张扬比起来情商好像就低了太多,看来情圣们还是要多背背李商隐的诗句啊,比较讨女孩子欢心。张扬这家伙就是一花心大萝卜,可是我那善良的云儿被花言巧语蛊惑了心啊!看着刘云抹眼泪儿,张扬殷勤的又拉手又递纸巾,真是肉麻死了,气得我都想活过来。唉,男人啊,没几个靠得住的,这是我妈告诉我的。
提到我妈,我真想哭,可是想到我已经死了,肯定掉不成眼泪了就更加悲哀。从我四年前确诊是这个病,她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先是哭啊哭的,还不告诉我是啥病,其实我都十六岁了,啥不懂?中间休学一年,她带我跑遍了全国各大医院,其实我真不知道我这病没救了,还以为医学这么发达,白血病真就那么可怕?现在我才知道我书念的真不够多,无知的可笑!妈也尽力了,家里钱都被我造光了,可能100万了吧,真不知道这些钱要还多少年。我做化疗掉光了头发疯了一样的哭,她连夜跑到城里的美发店给我买了假发套,她知道我爱惜头发胜过惜命,可是我仔细考虑过了,要是现在让我活过来,秃子……我也能接受,不过我在心里很严肃地跟老天爷商量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老 人家似乎没答应,所以我现在还是老老实实躺在这里。
妈,你别哭了,你看,你一哭,我爸也哭,他一个40好几的大老爷们,我从来没见过他哭,他哭起来好难看啊……给我换骨髓时,我爸怂了,签字的手都抖,竟然签不下去,还是我妈汉子,立马拿过来签好,在做不做手术这个问题上他俩拧吧了好久,其实做不做,我丢命的风险都极高,他们真是多虑了。
来吊唁为我送行的人还真不少,感谢市区少年宫的网友为我捐款,我们学校都没人给我捐款,不过我真的不是在乎钱,别人也没有为我捐款的义务,只是我总觉得这样的平静有点意外。不过,我也理解,我们学校要打造名校,我们班要争取中考佳绩,谁有空关心一个注定要死翘翘的学生呢?一切向成绩看齐的教育什么时候把生命教育当成严肃的事情了呢?不过,听来吊唁的同学议论,说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哭了,还为我写了篇悼文发在博客上。语文老师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文笔好得不得了,我真想看看啊!还从来没有人专门为我写文章呢,这是多么令人骄傲的一件事。可惜我躺在这里,再也不能动了,所以我肯定再也不能用手机看微博了。希望我妈别看我手机上的照片,那上面有好几张我跟易峰在桃源拍的合影,他故意把手搭在我肩上,虽然我表面上说讨厌,其实我暗地里是欢喜的,我真怕我妈在照片上能看出些蛛丝马迹。
哭声越来越大,可能是要把我抬去火化了?去哪里烧我呢,会不会疼?该不会是旁边那家澡堂吧,他家都是怪味道,咳咳咳,我可不要去。真奇怪,我身体动不了,眼睛睁不开,但是这里的人啊,事啊我都能看得见,听得见。是不是我已经变成天使了?老天看我才16岁照顾我吧!生前我真没做过啥坏事,除了有几次没完成数学作业,还有一次小卖店的胖姨多找我三块钱我没有送回去,因为我那几天正想存钱给易峰买几颗棒棒糖。有一回体育课上他晕倒了,医生说他血糖低,要多吃点糖,可怜的峰峰,爸妈都在外地打工,跟奶奶过,很少有什么糖吃。我也说不清是不是在和他谈恋爱,虽然刘云她们非要那么说,我就是觉得峰峰需要有人多爱护,他太瘦了,瘦得叫人心疼,跟我是鲜明对比。可能我吃药物激素过多,看上去有他两个那么宽,唉,早知道有这么一天,还不如少吃点药,这样拍出来的遗照会好看很多。
林庄鬼话(一)有一件事我特别有意见,就是我妈她听了二大娘的话把我的尸体卖给了陌生人。二大娘迷信极了,整天神神叨叨,有病不好好看,叫来跳大神的瞎折腾,把我二大爷跳成了半瘫痪。这回又给我妈说了一通结阴亲的鬼话。在我们这里,未成年的女孩子死了,有些都是卖给差不多时候死的男孩子,有时候据说还有刚死的老光棍……听上去太可怕了。就算活着不能嫁给易峰,我也不要去阴间嫁给一个糟老头吧,妈呀,你怎么能信二大娘的话呢?不过,二大娘说的也有一些道理的,把尸体给别人能拿十几二十万呢,可是埋到自家地里的,经常会遭遇掘墓者,我随便被卖给哪家结阴亲都能让挖坟的赚个十几万啊。所以这么想想,我也原谅我妈了,主动找户人家总比到处卖强一点吧。况且我也听说了,那边是个比我大两岁的男孩子,至少不是个糟老子头。那人是我们镇上同一所学校上过学的大我两岁的师哥。是不是帅哥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听说他是辍学半年无所事事整天混在歌厅网吧的小混混,因为前两天有人搂了他的女朋友,两派混混火拼,结果他被人砸到头就挂了。学渣的头脑空空,脑壳也不抗震啊!唉,混混就混混吧,黄泉路有个伴也好,到了那边希望他能改邪归正。 他们好像把我放进了大冰柜里,等着跟那个素未谋面的男生并骨,也就是把他跟我埋到一起。峰峰啊,对不住了,下辈子我再对你好吧,我书包里的棒棒糖还有三个呢,那是老师期中成绩优秀的奖励,只有我知道那都是给你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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