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迪的母亲变成寡妇的时候他只有八岁,弟弟弗兰奇三岁,他长得非常好看,智力超群,非常迷人,他迷恋母亲,而母亲也溺爱他。弟弟弗兰奇相貌平平,反应有点慢,有特别喜欢的一辆消防车,甚至给它起名叫萨米。弟弟弗兰奇因苹果阻塞呼吸道救治太晚,变成智障儿童,几年照顾他的母子两个耗尽耐心,最终在母亲黛比和布莱迪的心照不宣下,结束了弗兰奇的生命。母亲从此酗酒不断,布莱迪也有了头痛的毛病,缓解头痛的最好办法就是在母亲的身上蠕动,他只需要母亲,而黛比也只需要布莱迪一个人,甚至称呼他为我的小蜜糖。当他丧心病狂把梅赛德斯开进人群中,造成伤亡,继而写信向退休的陷入抑郁的而准备自杀的霍奇斯警探炫耀自己的作案经过,殊不知把这个六十多岁的退休老人拉回了死亡线,而布莱迪的计划是玩弄他,然后在一步步带他走向死亡,就像带着梅赛德斯的车主特莱劳尼夫人自己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在那朵黛比的蓝雨伞下。他却低估了这位退休警探的能力,他的冷静,他的睿智,他出色的工作能力,因为和他一次次的较量而复活,布莱迪却一次次被逼的将要发疯,而发疯的结果就是想要毒死杰罗姆家的狗,下毒用的汉堡肉却被他依恋的母亲吃掉了,他不能打911,没办法救助,只能躲进了他的地下室,一直等到母亲被折磨致死才收拾她的尸体。最后一击被精神失常的霍莉一步步化解。
母亲的厌世,觉得所有人都是恶意,进而影响了溺爱下布兰迪的价值观,和母亲合伙谋杀认为是累赘的亲弟弟,充当母亲的丈夫角色,报复社会,在网上引诱别人自杀,文中说他的眼神就像是躲在石头后面蟾蜍的眼神,又说他的眼神像是死人的眼神,淡漠,厌世,受到这个世界不公平的对待,循规蹈矩,却又胆大包天,想被人知道,却又大隐隐于市,每天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却在黑暗的角落里做着惨绝人寰的事情,心里对周围的人和事都嗤之以鼻,却又笑脸盈盈。也许在如今这种快节奏的社会里,这样的人不乏少数,就像开篇里面写到的,“很多人对我做的那种事都会乐在其中,因此他们喜欢看有关折磨、分尸等情节的书籍和电影(还有近些年的电视剧),唯一的区别是我真的下手了。绝大多数人从小就穿了灌铅的靴子。我却没有,因此我能高高翱翔于普通人的头顶之上。”这大概是所有犯罪分子的心理写照吧。
昨天下午借到的这本书,通宵看完,和《肖申克的救赎》不同,这本书黑暗而又凄凉,活在最底层的下城区人,饱受压迫,即使是做几份工也改变不了生活状态,自己的高智商却用来了犯罪,让人唏嘘不已,如果他努力读书,帮助母亲戒酒,不和母亲有畸形的关系,也许会是另外一种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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