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秋天,甚是喜欢。
在北京已生活20年有余,我已从一个春天的追赶者变成了一个秋天的赞美者。多少大师以秋天为题材,对秋保有一份独特的情愫,老舍先生的《北平的秋》更是透露出了对北京秋天的无限喜爱。
北京秋天的早晨秋高气爽,气温适宜。那初升的太阳透过一望无际的蓝天照向大地,时而有一些微风吹拂在脸上,轻柔舒适,温暖宜人。送完孩子走在晨练的路上,心情无比的舒畅。进入秋天之后,虽有残荷败柳,但也有菊花盛开。颐和园中,在骄阳蓝天碧湖中的残荷,更显几分诗意;散步的湖堤上,百年古柳在诉说着历史。北海公园中,在柳树倒影中荡起双桨,更多几分惬意,时有微风拂过,柳叶飘下,像片片雪花。植物园中,菊花正在争相开放,都觉得这是不是太过艳丽了。
北京秋天的美还不仅在于此。在做晚饭的时间,在厨房忙碌的我,也能感受到秋天的快意。下午的夕阳透过厨房的窗户照射进来,一缕微风还捎带进来了泥土气息,屋外工人刚割完的草坪独有的气息随着微风一并飘了进来,让人觉得神志清朗,这是秋天的气息。
秋对于夏日
初秋,秋高气爽,好不痛快,少了夏日午后让人窒息的炎热。现在回想起那骄阳下的午后,都觉得死气沉沉,空气像是被凝固住一般,连蝉鸣声都没有的百无聊赖。知了似乎都觉得热的不能再叫了,再叫一声就好似耗尽了身上的所有的力气。“这炎热的夏天什么时候能过去呢?”那时心里已经在盼望秋天的到来。白露过后的秋天,早晨略微感到一丝凉意。走在树林里,一股清凉扑面而来,并夹带着树木的清香,让人不免深深的吸一口气,想把这淡淡的清香留住。北京的秋天和春天是两个短暂的季节。而今年的秋天显得稍稍长一些,虽然在中午的时分一改早晨的凉意,太阳的炎威仍在,让人不免觉得燥热,但这已经是太阳最后的余威和残暑,我们不妨称她为秋天的纸皮老虎,有几分可爱,心存珍惜。
秋对于春天
小时候一直喜欢春天。春天万物复苏,春意盎然,是生命的起始。小草发芽,花儿绽放,春燕衔泥,一片欣欣向荣。春天代表着希望,也意味着可以脱下厚厚的冬装,能穿上漂亮的裙子了,让人不免觉得行走的脚步都加快了。尤其是北京的春天是在一片萧瑟和枯萎中的萌发,好似是在漫长等待中的黎明到来。
但在北京住久了,也或许是到了四十不惑的年龄了,对于春天反而觉得她过于稚嫩,现在越发喜欢秋天的成熟。春天给人艳丽感,但百花斗艳,蜂蝶纷飞,觉得太过娇作,浮躁,平庸。秋天是一种成熟,是一种含蓄,是一种丰收,是经过了春天的华丽,夏日的焦灼后回归的平淡。这恐怕就是我喜欢秋天的原因吧,一种平淡、沉稳中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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