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之第(一)节,对于问题的初步探讨
第一部分,思想,在社会学中的定义
开篇作者申明,本书之要点,在于理清人类是如何思考这一问题,其宗旨在于阐明人类之思考,是如何成为集体行动之工具,进而作用于公共生活及政治。
为何在诸多哲学家对于思考本身进行了相当研究及定义之后,作者依然要写此书之目的,主要在于哲学家因从其自身经历及学识出发,对思考进行讨论研究,不可避免的先天的带有局限性,其笔下所写所感之思考,普遍性不够,不足以用于指导众人完成对人生或生命的全部认知。
同时,各人或于经验,或于理智,各自拥有为洞察这世界而形成各自的方法论,而这些方法论也未曾有人进行过精准解析,进而无法对此进行评论或管控,而对于任何人而言,若人之行为长时间未被管控或评论,则其必有失控之趋势。
如此,则矛盾之情形得以显现,即,吾人用以评判及指导政治目标及社会目标而形成的重要决策所依赖之方法论,从未被重视,进而从未达到可以理性控制及自我评价的程度。而在现今,社会之种种对于正确决定的依赖尤过于以往,社会知识之重要性,随着监管干预之重要性增加而增长,此种方法论绝非单靠逻辑分析得以理解,因其既包括作为其组成基础(激情与活力)的心理缘由,又包括其出现时具体情形及欲解决的具体问题。
因此,本书之重要任务,在于提出一合适方法,来对此种方法论及其演变进行描述及分析,准确阐述与其独特性及批判性理解之相关问题,该合适方法即为知识社会学。
知识社会学之主要论题,为上述方法论既无法被正确理解,又无法明其社会起源。首先,并无一所谓形而上之集体意识凌驾于个人之上,然而,若认为个人之观念可全凭其个人生命经历来诠释亦是一种错误。
第一点需要强调的,对于知识社会学的认识,特意未按从个体及个体思考,到对抽象的“思考本身”的高度之次序来进行。知识社会学旨在理解,在于具体的历史社会情形下,慢慢演变出的不同个体之思想。上述所谓的个体,属于在经典场景下以其形成的特定思维模式进行应对,彰显其共同立场的某集体中的一人。严格意义来说,说个体能够思考其实不对,更多时候,个体只是在前人思考的路径上进行了延伸,或按既定模式进行拓展,或选用其他方式进行替代。
第二点需要强调的,知识社会学的特点是,并非将现有具体的思维模式从集体行为的语境中切开。因个体在面对周遭环境及社会时,产生了意愿改变或维持现状的集体行为,因而成为其问题,其含义,其思维形式之指导思路。纯粹逻辑分析将个体思想与其所在集体,以及其行为进行切分,其默认前提为其内在联系相对与个体正确思考而言,为非重要的,或切分后无大碍的。但是,任何无法精准观察到各类思维形式的人,是不能先验判断这种切分是否切实可行,也不能未经核实便断定此完全二分法正好有助于获取客观事实知识。
在某些知识范畴下,行为冲动使得行动者接近世界客体,而且可能进一步决定了行为人选择现实中的哪些要素成为思维的一部分。这并非无法相像,如果这些意志因素完全被排除,那么具体内容将完全从概念中消失,而对问题进行理智陈述的组织原理也将消失。
专注于问题及其解决之道,将成为社会科学之基础,及回答为政治生活进行科学性指导的可能性问题。对客体之调查系最终对错之判断标准,而知识社会学并非能取而代之。而对客体之调查,也并非单独行为,其产生于受价值、集体无意识、意志冲动等因素影响的环境之下。唯有吾人利用刻意的,详尽的观察,各起点及近事实点,才可控制无意识动机及这些思维模式存在的假设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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