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数学,是学生必须得从一年级一直学到高三的,总计需要学12年,要学完26本教材。那十二年的数学学习究竟是要学生学生学什么呢?是学数学学科的基础知识?是学习数学的思考的过程和方法?还是学习用数学的眼光看世界……这对于一个数学老师来说,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为你的意识会影响你的行为。如果,你认为数学应该是学习数学知识的,那么在你的课堂教学中就会侧重于知识的教学。当然,你也可能认为数学既是教学生知识的,也是教学学生方法的,那这样的意识就会无形中影响着你在教学中侧重这知识和方法。
那数学老师应该有怎样正确的意识:数学是要学生学什么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是这样定义数学的:人们对客观世界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从《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对数学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侧重点在“过程”,即数学是要学生学习数学的过程。那这个过程里面有什么呢?很容易想到三维教学目标的“过程与方法”——数学的能力。
其次,现在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明确规定数学课程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数学教育提高学生的数学素养——数学是要学生学习数学素养的。那什么是数学素养呢?我国著名的数学教育家张奠宙先生将数学素质概括为知识观念、创造能力、思维品质和科学语言四个层次。
就目前而言,中外数学教育家对数学素养的研究成果可以归结于如下五个方面: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能力;数学应用;数学地思维的信心和语言;科学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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