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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53-59

读书会53-59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0-08-23 20:34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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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通过观察游戏看出对错。
    和弗雷格的句子意谓真比较。
    对错是游戏中的行动对于对游戏中设定的目的符合或不符合。是相对于对于规定的符合不符合而言。而真假,是作为事实或不是事实。真假是关于事实自身的理解。考虑的是纯然的客观事实。
    对不对,针对的,是对于认为设定的规则的符合。比如对于符合取胜这个目的。
    弗雷格说真是逻辑,是句子的先天的谓词。但是真不在语音序列之内。
    因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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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的意义,名称被使用所相应的东西,不可毁灭。
    这时基于命名游戏本身而决定的。名称的使用总是相应于命名游戏中规定下来的某个和它相应的东西。名称的使用总是基于这个命名游戏。
    就如同概念的使用总是基于概念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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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 我们 真正 想要 的 只是 把“ 红色 存在” 看作“‘ 红色’ 一 词 具有 含义” 这样 一个 命题。 也许 更 正当 的 说法 是: 把“ 红色 不存在” 看作“‘ 红色’ 没有 含义”。 我们 并不 想说: 这句 话说 出了 这个 意思; 而是 说: 假使 它有 含义, 那 它 一定 说的 是 这个 意思。
    但这 个 说法 由于 企图 说出 这个 意思 而 自相矛盾—— 恰 因为 红色“ 自在 自为” 地 存在。 矛盾 只是 在于 这个 命题 看起来 是说 颜色 的, 其实 应该 是 在说“ 红色” 一 词 的 用法。
    —— 但在 现实 中, 我们 挺 习惯 说 某种 颜色 存在; 这 相当于 说 某种 有这 个 颜色 的 东西 存在。 第一 种 说法 同 第二 种 说法 同样 精确, 尤其 所说 的“ 有颜色 的 东西” 不是 一个 物体。

    楼:有颜色的东西,sth·,不是对象。
    表象可以看作一个东西,但它不是对象。至少不是逻辑讨论中的对象,它可以是心理学的对象。

    另一个点说的很好。
    关于逻辑的可说, 本质主义。
    楼:有2种分歧。一种是本质从语法中道出自身。另一种,没有本质。

    这大概就是说语言只有使用,我们只要考虑使用就好了。本质是语法的总结。
    语法是对于语言的使用的观察的总结 。本质即语法。我自己想到的是,没有不可表达的语法,所以它们都是本质的。但是楼的意思,更进一步,语法从哪里来的?基于语言的使用,基于语言游戏的观察而来,或者称为综观。那么,这里,实践领域的语言游戏作为现象总是在先于语法,语法是作为对于语言游戏的综观。如同康德那里,经验作为现象中感觉材料的统觉统一。这是一种综合的统一。
    类似的,康德的统觉统一指出一种概念的能力,并且把概念的材料和在其之上产生的概念的联系在同一性中联系起来,就是统觉的统一,构成一个经验。实体或属性分别是相应于现象中同一些感觉材料的经验概念,而它们的关系则是进一步构造一种复合的客观经验。
    在实体,还可以进一步区分‘这’和某物,后者是概念,是本质的,前者是实指。代词作为概念表示一种普遍性,但是代词在语境中则实指特定的对象。代词具有的这两种特性,在于其只是从语言上考察时作为概念的本质和处于语境中时作为指示一个实指的性质。
    进一步考虑创造一种语言游戏的情况。楼:终归还是要基于词语已有的用法和意义。
    但是创造一种语言游戏,比如乔伊斯的意识流写作,确实还是要基于词语的已有用法和意义,但是这是在说出的东西而言的规定。而综观它们的生活形式,却是新的。这是对于实践中观念/目的/意义的更新。

    哲学是概念思维,并且进一步,是一般概念的逻辑的思考。
    自然科学是概念思维。只是在那里,概念是一种经验概念。而逻辑概念不是经验概念。

    但是,因为,这样的连接词是多余的。就如同惊叹号这样的标点。如果语言表达充分,这些转折,因果关系已经充分在不包括它们的表达式里呈现出来。
    就好比句子意谓真,真不是语音序列之内。

    1 哲学的逻辑,切中的是如何切中事物。或者说,切中的,是如此这般地切中的东西。经验总是建立在某种逻辑基础上。不同的逻辑切入造就不同形式的经验。
    哲学史中逻辑的变迁,相应的,是事物受到理解的形式的变化。形式即内容,也就是说,相应的是我们关于世界的观念的变迁。
    1.1 是论谈论的是being的划分。这种划分的原则即逻辑,就是一种人的知识能力的边界的指出。其逻辑谈论的是人的知识能力。它搁置掉一切经验,来谈论经验诸环节。实体和属性作为知识的构成总还是置于不可分隔的整体中,亚里士多德也没有否定知识的这种结构。但是是论着重强调的不是知识之整体的东西,而是知识之元素的分门别类。但是,每个划分出来的是者的是者,都是置于知识活动中的一个环节。他没有说知识和它之间的关系是概念和个别之间的下属关系。任何一个知识(命题)都具有诸是者的是者的结合。实体和属性的关系,真的逻辑,偶然的是者(实体和属性),潜能和实现(实体之质料性、实体之为实体的现实性)。
    1.11 是论在总体上承认知识在形式上的完备性或满足性。任何一个知识都在形式上是满足的。就是说,它具有上述的种种是者的划分的诸形式要素。这就好比说一个屋子时,我们说屋子的形式就是门窗、屋顶墙壁按照这些名称作为屋子的角色(形式的部分而非质料的部分)的复合构造的整体。
    1.111 但是石头或砖头木头不表示屋子的角色而只指示一种材料性,只是作为质料参与屋子的构造。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但是门窗分有形式的思想。这点类似于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说出来的东西总是基于某种生活形式的领会,作为某种角色参与语言游戏,从而在这种参与的东西中受到理解。
    1.112 我们说一个屋子的门窗的时候,不是在建材商店里作为商品的门窗。在那里,门窗还没有参与某个屋子的构造,它还不是关于另外某个事物(屋子)的谈论,它还只是就自身作为实体的谈论。
    但是,一个屋子,门窗的位置不是先天的。所以,屋子的形式不只是门窗,还包括把它们安置在哪里的情况。这样,门窗又有一种质料性。这又类似于语言游戏中说出来的话要置于语言的使用中受到理解。
    1.113 但是,门窗在描述一个屋子里,和语言在使用中受到理解不同。
    1.1131 描述一个屋子和建造中设计一个屋子有相同之处。语言在描述中确定给出事物的情况。凭它就可以产生事物的知识。所以,描述和设计蓝图之间在作为关于事物的知识而言是等同的。只是其由来不同:前者根据一个给出的事物,它关乎认知;后者根据一个理念,一个想象,它关乎创造。
    就是说,描述在于根据描述自身就能构造事物的知识。而语言在使用中受到理解,还要根据说出来的之外的东西(生活形式,语言的使用)来作出恰当的理解。
    1.1132 这里,也存在一种满足性的区别。描述自身即满足的。它通过真,指出一个事实。弗雷格把句子的意谓看作真。但是这并不是说通过一个句子,我们要表达的东西的终点就是真。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表达,到处都是真,不同的句子之间没有差别。这是荒谬的。我们通过语言活动总是在表达不同的思想。真只是在思想的基本标准上作出的限定——基于真我们在谈论客观的事实。
    弗雷格的句子意谓真,并且只是关注这个真,而把思想看作通往真的梯子。这种思路的成果只在谈论推理的概念文字。句子意谓真。相应于句子的名称的意谓的谈论里,只有在数的思考里富于成果。在句子的意谓的考虑里,真作为逻辑。而数作为对象,弗雷格也要论证其基于逻辑。算术基于逻辑,弗雷格的论证还没看,但是数基于逻辑,在算术基础里已经写出来了。即对于0,1的概念定义,以及加一的定义和使用,推出任何数的可以基于逻辑来表示。
    但是,在一般语言的对象里,弗雷格的逻辑是不能把握对象的。至少不能按他在句子中名称所意谓的对象作为个别的事物那样通过真句子来得到。在一般语言的命题中,弗雷格不可或缺地总还是要基于直观中给出的东西。比如这群人里背包的那个。这个句子可以有意义,但是这群人总还是处于涵义中悬空的。这个句子有意义在于基于这群人这个实指的有意义的条件之上,是对于这群人的意义的使用。但是弗雷格并没有谈论这群人的意谓从何而来。这样,这个句子的意义只是建立在这群人的意义的使用之上,而后者还是没有从语言上得到给出的。这个给出只能是一个命题。
    但是,命题是什么,还是如此这般某物。最后还是一个某物x,而不是名称的意谓的那个实体或对象。
    (这一段也可以看作 1.3,是关于弗雷格的去神秘化。)
    1.11321 这里思想的客观性和客观事实是两码事。前者指的是一个思想无论真假,它的独特内容,对于符号的涵义而言是客观的,或者说特定的而非随意的。后者指的是,一个思想作为事实的谈论,表达事实。假的思想不表达事实。弗雷格说真是逻辑,是在我们通过语言表达意义的功能中,真规定了谈论事实。从而使得语言前往事物,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
    思想可以是想象,它可以基于真而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在谈论事物时,一个假的思想是错的。真假涉及客观性。对错则是关乎一个行动的主观方面的针对。
    1.11322 类似而更进一步的是道德,审美中的情况。在道德中,人为自身先设定了一种应然的理念,然后以此为标准对行动作出判断。审美,则是连标准都说不出来,是更私人的活动。道德中的应然虽然是一种标准的主观选择,有私人成分,但是这种标准毕竟还是可说的。有逻辑根据的标准则具有更深刻的内涵。随意选取的标准是思想混乱的表现。
    审美在于对于独特生命的满足,容纳。审美也就有层次性,依据人的需求层次的划分。而生命的层次的划分有高低,生命的跃升在于从物质满足向物质作为质料环节的整体形式的存在跃升。生命最终是一种富于逻辑性,但是根本上,逻辑只是其内涵的丰富的过程。如同一个大数,100000···,生命本身是那个一。莫名其妙,难以道出自身根据的一。它先于一切根据的认知,就直接把自身向我们给出来了。
    弗雷格作出一个区分,我们到达一个判断的内容,和我们断言的根据。生命是直接向我们给出来的。这里具有一种语境原则,在语言哲学里,有一种看见的东西是想象的东西的逻辑。看见的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里是本义的使用。在弗雷格,真可以看作直接给出的来相应这种看见。在生命里,也是这种直接给出来。而其缘由,根据,在逻辑上是在先的,但是在认识上,是在后的。(关于这点,康德的认识论也是这样的,知性可以看作感觉和经验作为看见的或直接给出的东西之间联系起两者达成两者之间转变的桥梁的行动。它在认识论里是结果的东西。或者说认识论之于人的直接给出的感觉和经验而言是思想中的结果的东西。所以说,它基于人的理性而来。人凭着感性只能具有直接的经验,却不具有逻辑的知识。)
    生命是这么一种自身给出来的东西,并且它是直接给出来的,必定具有内在的根据。尽管此时我们还不具有对于根据的了解。我们说生命体验,就是在生命本身不是理性的思想的结果,不是康德的知性那样的东西,而是我们的体验,是我们直接察知的意识现象。
    对于幻想,或假的思想。在知识的客观性而言,或者说在它们作为事物的意识而言,它们是错的。但是它们都是某人的意识,就其作为意识现象总是具有某种内生的根据。作为关于事物的猜想,假的思想是错的。但是如果我们的幻想一开始就不以描述事实为目的,那么,它就不受到事实的裁判。那么,这里就有一种源于生命的分析。它作为生命现象,基于生命的 莫名所以 被带入到我的意识中来。但是它一定具有特定的根据。everything is reasonable。
    奇妙的一点在于生命现象莫名所以地被给予我们。但是它总是具有自身的根据。我们在根据的具有之先就直接到达一个现象。
    这和康德那里的情况一致。我们具有的是经验,以及感觉。但是我们对于自身的知性的活动并无察觉。我们在意识到我们的知性之先就已经按照知性作出思维行动了。我们可以说行动中,在意识现象作为自身的意识活动所构造的东西之中,无意识而合乎或先天逻辑地或暗合天意(逻辑)地推动意识的进程么?
    这里有没有维特根斯坦所戳穿地东西。逻辑是基于人对于语言的使用的综观。或者说,逻辑是人对于自身规定的使用,其中没有任何神奇的东西。我先作出一个命名游戏,把一个符号和某物相联系起来。然后在语言活动中使用它。
    知性逻辑其实是基于对直接给予出来的经验的考察,和感觉的东西相结合起来的考察中,作出的归纳总结。因为局限于判断或命题,所以它在语言分析上具有有限的划分。康德称其知性范畴源于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而判断是语言上的命题。所以,可以说康德的综观源于语言考察。
    所以,不能察觉自身或并非有意识行动的知性,作为无意识发生的逻辑机能而参与意识现象中的活动。在这里,知性逻辑可以看作给予直接给出的感觉和经验之间的在行动的联系中对于其间衔接的综观。
    这就像代数中,给出命题的真是可以直接指出的,而表示普遍性的代数x,可以基于这个真命题的保真变换而得到确定。(就是弗雷格的基于真而真的推理) 就是从一个代数的真命题,在保真变换中到达这么一个等式:代数x置于等式的一侧,所有其它的东西置于等式的另一侧。等式表示意谓相等,而等式右边的东西是一个算式,其意谓的一个数可知。这样,代数x就意谓这个数,是可知的。
    1.2 这样,知性的先天性,其实还是归为一种思维情况的综观。这没有神秘之处。就如同感觉的东西作为直接给予出来的东西,并没有神秘可言。
    1.3 见1.1132

    2 真正值得惊叹的是生命现象,以及万事皆有原因 这一点本身。对于客体,我们可以接受它在现象上先向我们给予出来,而其原因在我们对它的探究中被揭示。这里有一种现象先于根据直接被给予出来,是弗雷格的我们到达一个判断的内容先于我们如此这般地断言的根据。
    但是在生命现象的理解上,因为生命是我们内在的东西,我们总是觉得我们自身/主体总是处于一个行动者之于它的行动的关系里,行动总是基于主体的意志有意识地作出,因此,生命现象作为意识活动,也必然是有意识的行动,就是说,我们总是具有生命现象的根据。
    但是,事实上,主体之于主体的行动,并不总是处于这种有意识行动的关系上。特别是在生命现象中,人的源自于生命的直觉的行动中,在对于生命意象的察觉中,并没有一个有意识的意志活动处于行动的中心。这里不是一种理性行动。生命运动是理性的,但是生命的产生是非理性的。理性在于有根据地行动,而生命能够先于根据的认知就符合某种根据地行动。一切遵从生命直觉的活动都是直接给出的,根据只是事后的综观。生命由此具有一种对于理性的超越,而非对于理性的违背。后者是对于行动作分析时的无意识。或者说,无意识在此可以看作根据上的一种多和一的关系中的形式性的消解带来的根据的原先的一的消退,而停留于质料自身而言的存在的一。多又有多,这种无意识可以无限地消解,带来的是意识的进一步的无意识/混乱。而生命作为对于理性的超越,是在形式的具有之先,以一个形式的思想为根据之先,就根据生命中直接给出的直觉,具有某种一的决断。并且,事后总是可以基于这种直觉或直接给出来的东西的决断,分析出根据来。在这里,根据就是康德的知性那样的东西。一个人具有直觉,具有生命的直接给予出来的东西,就可以不需要理性的根据而行动。根据只是对于这种直接给予出来的东西的综观或概括。根据自身又总是具有目的,在康德,这就是本源统觉的一,在弗雷格,思维所遵从的思维规律,自身又总是基于对于一个客观的思想的统一之下,就是说,最终,是同一个同一性作为普遍的逻辑规定起了一切有意识的行动。生命的直接给出就是统一行动的结果和目的之间同一性的经验内容的给出。它是可以信赖的。
    在知觉里,是对象的同一性。康德称为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因果等等。其中的表象多之间正是因为被认作对象上同一的,所以被带入一个意识中来,构成一种关系。
    但是统觉不只是一的行动,约束多使之归于一个一之下来,还是直接给予出来的认知本身,不同的东西(多)统一于一个一之下。并且,这个一是直接给予出来的,而非想象的。知性作为多之于一的行动,是一种行动原则。但是这种行动的原则还要何以如此行动的根据。这个根据就是一种把多看作一个一,这个一是现实的,而非潜能的。这一是直接给予出来的,是具有是论中的形式的,而非质料多看作一个的union,后者还不存在,还不是一,还只是有待一,其看作什么还没有给出。它对于存在还只是一种潜能的状态。

    2.1 出一种行动,其根据则是本源统觉的同一性。并且这个同一性是直接给出来的。就如同关于同一个对象的不同表象可以带入一个意识中来,在联系中构成思想。

    2.2 生命现象总是可以言说。而一切对它的谈论都是逻辑的。说出来的,逻辑的,就是已经存在的,确定的东西。而生命本身还有待逻辑的分析,还有 没有得到言说的部分。如同剥洋葱,尽管剥出来的总是确定的可言说的逻辑的东西,但是如果任何逻辑分析都只是剥出来一部分,如果任何一次逻辑分析说出来的东西总是不减还没有说出来的东西的存在,就像有限的数数并不能逼近无穷大。那么,就不能根据可说的逻辑否定未知的无限性。或者说,这里有一种神秘。
    但是,这种神秘也可以看作我们思维本身的不息,看作主体的生命冲动在客体中的投影。这种无限性就是我们自我追索的无限性。就是语言游戏的无限性,思维其实就是我们对于语言的使用。思想作为句子的涵义,就是词语受到理解所基于的语境。弗雷格的语词的意谓要置于句子的联系中来看,就是这样的语境原则。
    可以把弗雷格的语境原则看作一个句子之内的语境原则。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则是对话之间,句子之间包括肢体语言以及行动作为一种无声的言说。

    3
    知性是概念的能力。
    对象和概念在一个处于另一个之下的关系里,产生或构成一个经验。经验是判断,是思想。
    而命题是知识的基本形式。

    先天逻辑或先天概念本身作为先天的知识,它们不需要置于和一个对象的关系中,作为知识。这里的原因是,经验知识总是关乎特定的对象,但是先天概念关乎任意对象的存在,它们是任意经验命题中的普遍的成分。不是说它们作为知识就不需要和事物相联系起来被讨论,而是它们的使用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对象。从而,可以作为命题的最大公约数或因素的一般成分单独地抽离出来被考虑。它们是在关乎事物的一般性而言的知识,并非不是关乎事物的知识。

    在形而上学的逻辑里,这种先天概念的指出没有为经验保留不可或缺的位置。先天概念是关乎知识的共性的指出,对于经验而言,它是不满足的。但是由于它可以抽象出来作为单独的因素受到谈论,就因素而言,它本身即是存在。这时,先天概念作为being作为因素受到关注自身就是满足的。这也是弗雷格那里,马这个概念,是一个对象。它自身就是满足的。当然这个句子是一个语言学意义上的命题,是关于‘马’这个概念作为语言现象的谈论。它谈论的是符号的一般语法,语言学上的或逻辑上的语法,而非关乎事物的马的谈论中的对它使用的语法。

    回到今天开头的地方。
    是论中being的划分,可以作为知识,在于这种划分是不考虑知识的任何经验性的,并且是在最一般的逻辑形式上取消知识的经验性。或者可以把它看作最初的逻辑。这种逻辑还不关心对于特殊种类的知识之构造的种种特殊性。而是任何种类的命题都脱离不了这种划分。同时,这种划分指出的一般逻辑,就注定不包含任何经验的特殊性。
    而在康德的认识论里,量,质,实体和属性,因果,协同性,模态范畴,已经展示了经验的特殊形式。
    而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里,生活形式在于揭示个别游戏的本质。虽然他的逻辑根本上看作是对于游戏的观察之上,游戏(现象)是直接给予出来的,而逻辑是基于其上的综观。这个先后。
    从亚里士多德的是论,到康德的认识论,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可以看作逻辑内容在进一步的进展中的突出。回到人对于自身的认识而言,是对于人或主体活动的刻画富于内涵(逻辑)的深入。
    亚里士多德首先揭示了人的知识的可能性。康德基于理性进一步揭示了知识的由来——知性。并作出了知性的种种划分。对于认识自己而言,从知识的可能性,进到了一种知识相应的主观条件的知性,是对于主体行动的进一步刻画。是从知识的可能性进到知识的根据或主观条件。在维特根斯坦,语言的使用的提出,把语境带入到逻辑的考察中来。而语境是经验的个别的。这切中我们对于经验活动的理解。生活形式即经验的形式部分,并且这里的形式不具有是论那样有限种类的完备划分。处于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之下,具体的语言游戏中的语法,或生活形式,是不可穷尽的,它们就是偶然的经验本身。生活形式这个概念和being在是论中的地位相当。但是在是论中,being得到了有限而完备的划分。这种划分是先天的。知性作为基于本源统觉的一的行动,可以先天地划分为诸知性范畴。但是生活形式这个概念不具有任何可行的划分。处于其下的是纯然的经验性。这就是说出来的东西的理解总是要置于语言纯然经验的使用的考察。这就引入经验和偶然。

    按康德,表象就其内容,不外乎世界,或者说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因此,事物和意识是难以截然分割开来地探究的。我们只能在最初的规定而言,事物和关于事物的意识之间具有一个区分。但是进一步谈论事物是如此这般的事物,或者描述意识的内容,那么它们就是交错中的同一个东西。
    如同质料和基于形式的统一的实体之间是一种部分和整体之间或多和一之间的复合关系。一又可以又有一,就是形式性的上升,多又可以有多,就是形式性的取消。就是质料又有质料的质料。实体又有其作为质料参与的进一步的实体。
    事物和关于事物的意识之间的关系,一种理解是二元论的自在实体和意识存在的区分,在和是的区分。另一种理解是,胡塞尔的,感觉材料和概念直观的观念物的逻辑构造之间的区分。后者是纯思辨的一元论。
    这对区分就什么而论有意义?
    如果就表象的内容就是世界而言,那么这里的世界也是观念的内容。因此,这里是一元论。某物是就其观念而言的东西,而非就其自在而言的。
    而在和是的区别,是需要承认的,但是没有更多可以说的了。

    1 陈一个根本观点是,看到的东西是一切想出来的东西的“逻辑”,而不是相反。
    我们看到的是什么东西?他认为是生活中已有的规则,又称之为“语法”,这些规则、“语法”不是构想出来的,更不是先验的,而是规范性事实存在,其来源无以追究,我们老老实实遵从就是了,否则就会出谬误。

    2致或者规则的大崩溃,而保持一种主体的强硬的同一,或者在富于反思的主体那里导致自身行动的改弦更张,即自我否定自我创新,而保持原则/文明底线的不至于在崩溃中退化。

    3 亲知和亲身的现实
    亲身或切身的经验,与非亲身的事实不同。其区别就像财产之产权。别人的财产和自己的财产区别于产权的具有,而非财产自身的性质。或者,也可以说在和我的关系中,所有权本身就是基本的游戏,就是生活形式本身。
    在现实认知里,亲身和非亲身的客观事实之间,就是基于这种生活形式而界分开来。
    这也说明,现实认知这件事情,并非客观事实自身的本质,而是它和我具有的关系上。权利是现实认知中的生活形式的一种。审美也是一种。这就如同语言游戏中对于语言的使用作为语言的理解的钥匙。

    而审美,艺术,就是总体上主观的或私人的体验。它基于生命。而生命是内在于每一个个体内部所自有的。你的生命并非我的生命,不同人的表象之间不可相通。我们只能在语言或感性的某种艺术形式上产生某种表达。但是正如思想是对于事物或对象的有限概念的把握——对象处于概念之下,说出来的东西,思想,只是一个共相的知识。在不同人的体验之间所作的表达和理解,也是在这种共相意义上的东西。
    在这里,可沟通的原因,在于不同个体之间的生命,具有某种本源上的同源性。虽然彼此之间使用的机能,风格有别,但是本源统觉的一,是同一的。这是在知性而言。在实践而言,则是游戏中的自由的相通。

    很多二手介绍如同没有毛细根的树,没有细节使命题缺少根据。语言没有生命力。

    围绕直觉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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