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年前,晓玲分配到了一个高原城市。调回父母身边时,进了一个事业单位。
时年,晓玲24岁,在当时不算年轻了。父母到处托人给她找对象。
熟人介绍了一个小伙子。年龄相当,圆脸,大眼,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挺有主意的样子。介绍人说,小伙子父亲是当地一个资源型国企的老总,母亲是县医院的大夫。小伙子就在父亲的企业工作。
晓玲父母听了情况,感到十分中意。晓玲也顺从了父母的意见。
很快他们就结了婚,一年后,有了女儿,又过四、五年,又生了个儿子。
在那个小县城里,他们的生活十分惬意。
结婚第十年。有一天,晓玲竟意外得知,自己的丈夫只是企业的临时聘用人员。
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儿子在父亲负责的国企里干临时工,而且这么多年,这让晓玲一家难以接受。
一直以来,晓玲一家都觉得,既然他父亲是负责人,儿子理所应当是员工,所以从来没有想过问这事。
非正式员工意味着少许多福利,晓玲觉得难以对人启齿。可是已经有两个孩子了,思来想去,也还是接受了事实。
好在丈夫很有担当,工作之余卖保险,与人合伙投资种果树,日子也还可以。
而原本没啥脾气的晓玲,在丈夫的宠溺下,更是成了不敢一个人坐火车、出远门的“小女人”。除了上班,除了外出游玩,她啥心都不用操。
其实,傻人有傻福!鞋子是否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只要自己不纠结,无人能打扰到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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