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是不断变化着的,原来公司的房屋证和土地证要合二为一,更名为房屋产权证。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我得到这个消息,感觉这是一件好事,房屋证和土地证二者合二为一,便于证件保管,更便于以后需要这类证件的时候办事快捷和方便。所以,我就有了快速去办理这个证的念头。当我去找有关单位申办的时候,被告知这个工作还没有启动,但我说报纸上已经说有这样的事情了,应该可以办的呀。在我的提醒下,有关部门答应给我办理。但办理这个证涉及很多方面,比如房屋的红线图,比如房产的面积核实,还有土地的使用情况,都需要重新核实,如果房屋红线图超越了则不可办理,想一想真是很麻烦。
那些日子,我把办这个证当作一件头等大事,不办好就决不收兵。其中有一件事需要工厂周围四家邻居签字并盖章,以确认本工厂位置。平常我并不与这些邻居来往,所以与他们并不熟悉,所以我找到镇里,经镇领导牵线搭桥,我才知道他们领导的联系方式,其中有家公司老总在国外,他说等他回来再签字,我说我等不及。我对他的女助理说,今天你给我盖章,明天你们办这个证也要找我签字盖章,这是“一报还一报”的,经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之说,最后他们同意给我签字和盖章。
在我的积极努力下,我便拿到了这一本房屋产权证,据说是我们区里第一本房屋产权证。
之后,我有位老同学得知此事后,也想去办这个证,却被告知“要拆除厂区所有的违章建筑”,否则不给办理。他说,妈呀,这可怎么办呢……因为他的厂区有不少的违章建筑,有的已经租给他人,倘若要拆除这些违章建筑,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最后他就没有去办理这个证。但这是一个隐患,因为世道是不断变化着的,你以后没有这个证,可能会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或许麻烦接踵而来……
我们面对一些事情时,不能迟疑,不能拖延,必须抓住机遇,所谓的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力以赴是一种方式,我感觉是一种很重要的方式,追求极致,追求完美这是重要的,但更要注重过程和落实,如果不去做,这一件事就不会完成,就没有完美的结果。凡事都要努力去争取,不可能全力以赴,至少也要努力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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