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如意常十之八九。
当事情成为定局,当一切不能改变,被动承受和主动接受之间,在结果上没什么不同。
所不同的是,被动承受是憋屈,主动接受是格局。
朋友昨天输了场官司,主要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朋友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百个可不是小数目,况且还不是朋友的责任,换谁也会憋屈得要命。
更憋屈的是,朋友为了让原告能够胜诉,没少出主意想办法,尽一切可能提供了客观证据。就因为原告是朋友的职工,而第一被告是肇事的第一责任方。
原告的官司是赢了,可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原告又把朋友列为第二被告,要求朋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得被列为第二被告的那天起,朋友就极不开心。一是当初自己没少帮原告,二是原告基本上一告一个准。
肇事的被告摆明了是没有赔偿能力,朋友作为原告的雇主,必定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这样一来,等于是被自己人追偿了,朋友简直是憋屈坏了。
憋屈归憋屈,无论怎么讲,判决终归是判决,判决自然有判决的道理。
哪怕是你一时想不通,也改变不了既定的事实。
纵然你有理,总是也大不过人家的大理。
朋友一边窝着火,一边劝慰自己扛得住。
是啊,扛不住也得扛啊。谁让咱有着清偿的能力啊。
要知道,谁穷谁有理。要懂得,越有理越穷。
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却冥冥中早有注定。
逃避责任的人,看似逃了一时,终究逃不了一世。
承担责任的人,看似承担了责任,实则也孕育了福报。
有些事,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有些人,祸虽未至福已远矣。
不是硬要劝慰朋友,只是很多事该接受的还得接受,接不接受都得接受。
经济学中有个词叫“沉没成本”,也是佛家常说的“已失去”,对于这类事,要学会接受,要懂得放下。
痛心疾首没有用,怨天尤人没有用,哭天抢地没有用。
只有一朝放下,才能万般自在。
以朋友的格局,不光能想得通,肯定也能扛得住,自然也会放得下。
对于做事的人来说,吞下万千事,这是本事,笑看风云起,自是必然。
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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