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立案大厅,每天都能听到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见怪不怪。
一位老太婆有一套房子要买出去,却被卖房子的人起诉了。卖房子的人付了十多万,房子没有到手,而钱却要不回了,买房子的人,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却被莫名起诉了。原因是因为中介公司收了钱,却跑路了。原告就起诉了买房子的人。
现在这样类似的事屡见不鲜,比如前几天,有几个来起诉装修公司的,说是已经付了装修款,结果那个装修的老板店关门了,电话也不接,关键是那个女老板的男朋友还在县城有一家装修公司。有的是已经装修了一半,有的侧还没有动工。
以后谁还敢在需要付款的时候毫不犹豫或者付全款,尤其是买房,或者装修房子的时候,都是一笔大额资金。即便是有一家店面又能怎样,店面可以关门,人可以跑,电话可以不接。
凡事都得三思,付款之前你是老爷,付款之后你是孙子,这个世界太过现实。
白字黑字签的协议又有什么作用呢?那些借款借条,都是白字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又能几人能够要得回。即便胜诉了又如何,人家可以一直赖着,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一切都是白费力气,有财产的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借钱给别人的人总说,是自己心肠太软,而实际有太多的情况下都是因为人的那点贪欲心在作祟,看过太多借款都是因为高利息的诱惑,最后别说什么利息,就连本金也要不回。可以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哪里是什么自己心软,分明就是傻,是贪。
终于明白了法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案子,这世间太多讲不清的道不明的理。曾以为法院这种深门大院应该是门可罗雀,而现实确是门庭若市。
真希望这世间少一点案子,人与人之间都能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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