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都听说过保险能够避债。然后事实是这样吗?
答案是不一定,确切地说保险在一定情况下能做债务的隔离,而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避债。
这里有几点需要强调:
1.如果人寿保险合同里没有指定受益人,而一旦被保险人身故,其获得的保险金将会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应当用来清偿债务。而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不会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直接给付到受益人。所以在设计保单的时候,应遵从风险隔离的原则,在指定受益人的同时,要提前预判出最有可能出现债务风险的那个人,然后尽量避免将保单的大额财产性权益分配给他。比如如果自己是一个企业主,可以将父母或者子女当做被保险人。
2.在欠债之后购买保险的,也不能依法对抗债务。
3.一些保险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或者没有达到保险给付的日期,这里可能会涉及到保险的现金价值的问题。这时债权人有没有权利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保单中的现金价值等,实际上各个省的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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