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让人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突然想追求理想后,就毅然决然到无情的地步,为了画画,似乎带了一点儿神性(不同于大多数凡人),奇奇怪怪的……
《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自始至终都在围绕这样一个主题,那就是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他一直在努力追求着心里的什么。不愿说出口,哪怕身边最常相见的几个人也不明白。他从起初一出场,是个令人有点儿厌恶的家伙;到故事要讲完时,变得让读者同情起来,直到最后,书里的几个人开始有些敬佩他,我的心里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生命总是复杂的,昨天还写了充满变数,甚至像开盲盒……一生短暂,来不及做太多的事情;一生又有些漫长,长到我们生命的过程要一天一天地去过,你可以用后来的事情去改变自己的生命质量,改变周围人对自己的一切印象和看法,甚至可以影响这个世界!
另一种角度讲,斯特里克兰德是幸运的。前后三个女人都很爱他,特别是陪伴他最后十几年时光的爱塔,是世界上不可多得的好女人。斯特里克兰德与她们的故事各不相同,又有一些相同之处,他看待这个世界和事物的方式,都能很好地体现人各不同,但总有属于你的路,总有爱着你的人。
斯特里克兰德像所有正常人一样,结婚生子,养儿育女,上班挣钱养家,可某一天,这个人就像受到某种神奇力量的召唤(或者启示),被推动着做出了不可思议的决定。
他似乎成为了某种神秘力量的对象、工具,一切都是为了那个来自宇宙世界的本质的展现。对于这种本质,无论用什么概念、哪种手段来表达,美也好,奥秘也好,神圣也好,都一样。
“他就像一个终生跋涉的苦行僧,永远被找到他的那片圣地的渴望驱使着。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世上有些人渴望寻求到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打碎一切阻碍着自己的东西,整个生活全都被他们颠覆了。斯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所谓的真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里感到怜悯。”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独特的人,也是最孤独的一类人。他身上所具有的人性,在作者毛姆的笔下,所展现出的是超出了常规社会所能接受的范围的;但并非因此就把他看作是扭曲,是变态,而应看作是对人类本性归纳的必然结果。
这个人物在某种程度具有历史上那些先行者们的特质。在这类人眼里不存在区别对待,也不仅仅局限于人类,而是把宇宙万事万物都看作是同等的存在,因此也没情感、理想、道德这类属于人类的属性。斯特里克兰就像一个跋涉者,他具有着盗火者普罗米修斯的精神。但这个人的精神又同时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的范畴,在某种程度上更接近神性。而神性即使是爱也是泛爱的,并不会厚此薄彼,正如荀子所言:“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正是阅读这部小说需要留意的。
有说,这部小说的书名“月亮与六便士”本身就是在传递作者毛姆的意图。
在小说的最后,亨利叔叔这样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然而这位亨利叔叔“怎么都没法忘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到十三只大牡蛎的那些日子”。
矛盾,总是无处不在。矛盾甚至被融合在了同一个人身上,正是作者所谓的目的所在。
毛姆在谈到自己为何选择这样一个书名时,这样告诉我们说:“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来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难怪,弗吉尼亚·伍尔芙这样评价这本书:“读《月亮与六便士》就像一头撞在了高耸的冰山上,令平庸的日常生活彻底解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