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笔读书事

作者: 黎黎黎 | 来源:发表于2017-10-02 19:38 被阅读24次
    文 黎浩楠

    钱钟书先生,是我非常敬佩的一位学者。他的作品,我读过很多,从《围城》到《人·兽·鬼》,从《写在人生边上》到《宋诗选注》,从《谈艺录》再到《管锥编》,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学术著作,都令我着迷。随着学龄的增长,学习的深入,一路走来,都有钱钟书。我的毕业论文,论及意境,谈到了以动衬静的手法,便引了钱先生《管锥编》里的句子。“寂静之幽深者,每以得声者衬托而愈见其深。”当我读到此句,恰能概括我意,心与之有共鸣,便觉欣喜若狂。

    钱氏的幽默,早已深入人心。与鲁迅的幽默所不同的是,你在笑过之后,不会有幡然悔悟的疼痛,而会对其幽默产生由衷的钦佩之意。虽然鲁迅的幽默,也让人折服,让人倾倒,但解颐片刻,立即又让人陷入了深思,把氛围变得严肃起来了。钱氏的幽默,于机智之中,少了些冷峻,多了些温情。如果说老舍先生的幽默,接近大众,有些市井俚俗气的话,那么钱氏的幽默,似乎与之相对,多书卷气,更显儒雅方正。鲁迅、老舍、钱钟书三位先生,都是我所仰慕的,对与他们各自的幽默,并没有厚此薄彼之意。正因其各自有特点,所以才让人能够区分开来。

    北京大学韩毓海教授,有一次到天师大做讲座,一开始便谈到了钱钟书先生。钱先生是“全天下学问最大的人”,这种说法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一流的专家学者,也都这么认为。钱先生的名字,是抓周是抓出来的。他对书的钟爱之情,想必是与生俱来的,不然仅仅一周岁的他,何以偏偏抓了一本书?

    我也读书,一如晋陶渊明,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然而我的好读书之心,确是后天修炼而成的,比了钱先生的境界,差了十万八千里。如今我清楚记得,最开始上学的那几年,以完成作业为万事大吉,并不喜欢读书,除了课本,也没有多的书可以读,成绩在班里也是一般。四年级的时候,摔伤了腿,缺了近两个月的课,及至我返回学校,大门紧锁,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

    家里摆着语数两张空白的试卷,它们像一个大问号,让我瞬间意识到,我的功课早已落下了很多。其实这在现在,完全算不得困难,找了家教,或者报了补习班,所有的难题都迎刃而解了。只是那时候没有找人补习的条件,甚至都没有找人补习的意识。干着急一通之后,知道自己努力了。其实这所谓的努力,不过是拿了教材来咀嚼,我收了野马一样的性子,变成了一头反刍的牛。

    学校建议我的父母,或者我的父母自己认识到,我应该留一级,并把这个想法传达给了我。若不是这样,我整天无忧无虑地过着,不会突然为自己的学业着急起来。我自然是不愿意留级。理由也简单,几年下来,朝夕相处的友谊我割舍不了。于是我翻开了书本,一知半解地学了起来,书靠后崭新的几十页,随着假日的流逝,一页一页地旧了起来。我谈不上乐在其中,但至少硬着头皮撑了下去。

    我拿出了那两张试卷,一张语文,一张数学,做完了它们,发现不会的并不多。这增加了我的信心,让我更加坚决地跟留级说不。还好那时候的出题者,以为基础是很重要的,即便出期末这种很有分量试卷,也依旧重视基础。不像后来的一些出题者,老有奇思妙想,老出奇招怪招,难为了大多数人。而那少数的几个佼佼者,也背上了偏才怪才的包袱,在他人另类的眼光中过日子。

    倘若当时留给我的两张试卷很难,让我做起来非常棘手,那我必然无力反抗,唯有老老实实地留了级,在无奈与惭愧中学习,没有了主动性,成绩会改变,人生的道路定然也会改变。我与书的缘分,或许就要在某个学期之后戛然而止了,至少总不会像现在,我都有些手不释卷。

    那年开学了,我去到原来的班级报了名。老师接纳了我,他们也很高兴见到我回来。跟着原来的集体走,我的意愿感动着周围的人,所以他们谁也不打我的退堂鼓,都热心地帮助我,我自己也奋起直追。又考了试,我的成绩进步了,能排到班上前几名,这令我又惊又喜。同学都向我投来了赞赏的目光,我沉浸在通过努力换来的成就感中。之后,我更加努力,为了继续去换取那烛火般微弱的光环。

    考高分的目的,支撑着我去读书。虽然我想摆脱这一目的,然而却无能为力。小时候没有多的习题可做,我的绝招便是读书再读书。只是再也不局限于教材了,但凡是见到了一本书,总要读之而后快。即便没有时间,也要去挤时间。这大概也算是对考试的一种叛逆,我想我中书之毒已深,早已深深爱上了它。

    年龄又大了些,手头的余钱也多了,知道买书读了。但是手里也并不宽裕,不敢轻易地就买了书,总要经过一番斟酌,才花了钱买回自己最想读的书。与其说是最想读的,还不如说是自己听闻最多的,觉得名气最大的。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是最初买的几本书之一,我如今都还不时地拿出来读一读,寻找那时候读书的感觉。

    刚开始自己买书的时候,买的都是经典文学范畴内的书,然而一些被人认为的闲书,我也没有少看。我的一些同学,家庭富裕,他们与我有不同的见识,因而有了不同的阅读趣味。家里给他们买了成套的书,他们乐意带到学校,冒着被老师没收的危险,与更多的人一起分享。我就在这时候拓宽了视野。读的书多了,似乎也就能触类旁通了,所以学业只要稍加用心,便会考出差强人意的成绩。

    高中时候的某一天,我的老师看见我的桌上摆着一本厚厚的《老舍文集》。他翻了翻,说这书印刷质量不好,有伤眼睛,让我不要再看;要看书可以找他借。善良的老师,我至今心存感激。但是我从没有找他借书,因为我已经在街上的一家书店办了会员卡,可以借阅图书,也常在那里买书,时间久了,和老板也就熟识了起来。而那本老舍的书的质量的确不好,是我在地摊上廉价买的,尽管如此,我还是顾不得它对眼睛的伤害,把它看完了,也并没有把它清除我的书架。

    后来到了大学,有很多很想读的书,然而时间却紧了,所以总是争分夺秒,不敢松懈。读书的目的,终于彻底冲出考试的局限,成了自我塑造的一种需要。我的同学很优秀,也都很努力,大家成长的环境差异更大,彼此交流起来,能够相互扩充许多见闻。我们的阅读兴趣并不完全相同,但总在不停地阅读,不停地交换阅读的内容,好像有了分身术,实际上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慢慢地,阅读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虽然不至于像黄庭坚所说,“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但阅读始终伴随在我们左右,除了在校内专门读书以外,走出学校,地铁上在阅读,等在火车站、飞机场,都在阅读,纸质书也好,电子书也罢。阅读着,就觉得心里踏实。现在网上文字配图片的撷英佳句,不过是在试图唤醒一些人沉睡的阅读意识。

    天师的图书馆有十二层,当时号称亚洲最大,设计很独特,坐在里面读书,是一件很幸福的事。透过窗户,能看见远处的鳞次栉比的高楼。楼下是蓝色的秋水湖,那水美得就像闪光的钻石。端午节的龙舟参赛队,在湖上训练;冬天,湖水冻上了,湖面满是溜冰的人。湖面变换的景色,给人视觉疲劳时最好的慰藉。

    我们不仅仅读学校的书,也到天津图书大厦去逛,也到天津图书馆去看书,也到天大和南大去看书,也到北京图书馆去看书,也到北京潘家园去淘书。书籍支配了我们的成长,书中的文字,融入到了我们的血液里,左右着我们的思想。

    我一有闲暇,常耗在书房里,读书或是写作,写自己的,也帮人写。周围的人以为我很忙,然而这种时候,我却恰巧以为是“偷得浮生半日闲”。经过书的熏染,我以为我是有了一颗书心,爱图书,爱生活,爱一切美好事物,也爱书写我自己的心绪,记录我所见的真善美,同时顾不得一些忌讳,要抨击我所看到的假丑恶。正因为这半日闲,断断续续,有了这许多的文字,汇集了我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

    至于晚唐章褐的《焚书坑》,其中写道“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意在讽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行为,却并不是在告诉后世人:不必读书,也能成为像刘邦、项羽那样叱咤风云的英雄。我确信这个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浮躁的,快节奏的生活,既劳心,又劳力,所以安静下来读点书,终究于身心健康、延年益寿是大有裨益的。且不说我们要从阅读中汲取多少知识,健康地活着,似乎就胜过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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