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一件橙色底儿的上衣,深蓝色涤卡面料的裤子,膝盖处鼓起了包,并且因为磨的时间长,已经稍稍发亮了。浅蓝色塑料凉鞋,鞋襻可能经受不住天天上山下河的疯跑,早就断开了,而断开的地方,被补了一块儿白色的从其它旧鞋上剪下来的带子,用烧红的锅铲轻轻一烙然后再使劲按到断口处,就能接上了——这是我们小时候都知道的方法,没有哪个孩子的一双凉鞋能顺顺当当穿一个夏天的,所以,掌握这个技巧对当时的我们来讲,实用且经济。她的眼睛很大,却并不黑,是那种深棕色,眼皮儿内双,看着人的时候眨的频率会比平时快一点点。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还有健康的红色苹果肌,她一笑,脸就显的更圆,大眼睛闪着碎光,象蜻蜓点过池塘时,波纹浅浅荡开的亮。表示疑惑或者生气时,嘴往上撅起,鼻子上就显出几道细细的褶皱,娇俏而又可爱。
多少年了,每当我想起她,脑海中就是这么一个形像,如同看无声的电影,所有的情节都没有对白,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看懂的比比划划。在我的童年里,我在故乡生活的记忆里,是她陪我玩耍,一起放牛,一起爬树,一起抓知了……,家人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我能和她成为朋友,但是当时,我却从来没有觉得有任何不便,虽然她是个哑巴——对,我的伙伴,爱红,是个哑巴。
我们的村子,在一个山窝里,和书上很多时候描述的那样,有着贫穷但又质朴的村民,小孩子们一拨一拨,呼啸而来,如风而去。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小孩儿们也有,只是大人从来不在意而已。既有江湖,就有各色人等,其实现在想来,那时候没有什么玩具,大家都在一起玩儿群体游戏,玩的开心了就搂作一团,所谓江湖,也无非就是今天你和我亲蜜,明天你和她交好,我便成了被排斥的了。很不幸,我个子小力气小,时常在游戏中被最早淘汰掉,也就常常是那个江湖中被抛弃掉的一个。但是爱红从来不,无论什么时候,无论玩什么游戏,我在她就在,我走她就走,比我高半头的她其实很聪明,在游戏中也受欢迎,但是她却从来都坚定不移的和我在一起。
爱红虽然不能说话,但上面有三个哥哥,最小的她在家里也倍受宠爱。她的妈妈最遗憾的是爱红不能和我们一样去上学,为此带着她看了很多医生,想治好她的病,等我长大以后,回想起来,也终于知道什么是隔代遗传了,爱红的姥姥,就是个哑巴。这又让我感到惋惜,那样一个聪慧的人,却只能用比划来表达自己,然而大多时候,别人是不明白的啊!
十一岁那年,我离开了故乡,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只是,每当回忆起童年,那笑着的眼睛,皱着的鼻子,那个比比划划的姑娘,总会出现在我面前,清晰,娇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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