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秋日胜春朝

秋日胜春朝

作者: 被理想麻醉的庸俗主义 | 来源:发表于2018-10-03 23:36 被阅读0次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经历了一场婚礼。

婚礼摆在村子里,在男方家门口。司仪多次叫错新郎的名字,现场没有任何波澜。一张张被热辣辣的阳光和土地蹂躏过的黑黄面孔上,喜悦、高兴,但他们对眼前事物所表达的极度关心,无关对象的亲疏,只是因为看热闹的本能。

酒杯塔缺了一角,新郎小心翼翼地倒红酒,在有泥土痕迹的旧旧杯子里,像一场蹩脚的喜剧。司仪在台上情绪饱满地烘托气氛,像在一群油灰大衣中跳芭蕾舞,突兀到尴尬。土味婚礼,新娘的假睫毛忽闪忽闪,两只苍蝇爬在眼皮上,展示了这个镇子最贵化妆师兼摄影师的审美。

直到新娘说出“我愿意”时的颤抖,才收镇了我游离的思绪,这是一场真正的婚礼,不管形式再刻板粗糙,被当成道具的新郎新娘依然是鲜活的,贫穷疾病,顺境逆境,不正是他们的共同回忆么。他们的眼泪是历尽劫难的不易,是会心一笑的释然。

未来,硝烟炮火玫瑰掌声,没人能阻挡它的到来,但已经有人陪你扛过所有煎熬,分享所有快乐。

我经历一场新生。

初为人父的朋友,抱着刚出生巴掌大的女儿,满目温柔。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的少年,今天变成父亲了,他的剑已锈迹斑斑,他的天涯已置之脑后。

这场新生没有彩排。抱在怀里的温柔还没焐热,躺在床上的鸡毛蒜皮已经崛起。纯粹的美好和喜悦只存在于艺术作品,现实生活就是狗血和玫瑰齐飞。它们平铺开来,没有精彩的剧情,没有烧脑的逻辑,只有无法关闭的拖沓和冗杂。

可那个小生命抱在怀里的时候,他释怀了。从此,他有了原谅的理由,他有了软肋和盔甲。这个世界会继续平庸,但不至于难以忍受,生活会继续平凡,但也可以和平共处,所有的狗血和鸡毛蒜皮都一如既往,甚至变本加厉,管它呢,最重要的生命已经在自己掌心里了。期待是现实生活的备用血液,他现在爆棚的期待值已够他再活五百年。

我还经历了一次离别。

三十而立,有些人是物质的独立,有些人是精神的独立,还有一些人是梦想的独立。我的朋友属于后者。他决定离开我们追求梦想。

吵吵闹闹贱兮兮,他永远像一只蚊子一样穿梭在人群里,搅到听者心神不宁。他也是一个温暖的人,任何一个困难,他都会毫无畏惧的挺身而出。

他从三十岁开始追求作家梦,起步晚且梦想缥缈。但他坚持,以绝对的热情面对冷眼和嘲笑,我们纷纷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支持,转为今天的拥护和羡慕。希望他能一直像他离开时的样子,带着骄傲和血性,踏平前路的所有坎坷。

友情万岁,但地域的阻碍,会让我们的交集停留在他离开的时候。在余生的经历中,一日一日变稀薄。

但是,正像他说的,每一次离开都是归途,他是朝着大海的方向。我们无条件的支持他。

朋友问我,喜欢的是春天还是秋天。那时候年轻啊,喜欢春天,朝气蓬勃,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可时至今日,开始欣赏秋日的肃杀之气。谁都喜欢欣欣向荣,但能以晴空排鹤上碧宵与萧索残败和谐共处的人,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

相关文章

  • 照一抹秋色

    我言秋日胜春朝~

  • 菊海

    我言秋日胜春朝

  • 秋日胜春朝

    不惊扰别人的宁静,就是慈悲;不伤害别人的自尊,就是善良。人活着,发自己的光就好,不要吹灭别人的灯。

  • 秋日胜春朝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经历了一场婚礼。 婚礼摆在村子里,在男方家门口。司仪多次叫错新郎的名字,现场没有任何波澜。一张...

  • 秋日胜春朝

    一片红叶悄然飘落在白墙黛瓦的窗台,徽州的秋天来了。它来得静谧、来得从容。于不经意间被它袅袅一击,心碎在那儿...

  • 秋日胜春朝

    秋词 唐 · 刘禹锡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 秋日胜春朝

    题记: 喜欢那些如“军垦田”里的地瓜那样,让人从最初的无望中生长出来的希望和收获;也喜欢那些如我的老爸那样,经历病...

  • 秋日胜春朝

  • 秋日胜春朝

    骄阳远去,秋日留空,不见了以往的火辣,却多了几分内敛与温情。 碧空如洗,几缕秋风,天上虽无白云弄舞,地上却伴有绿树...

  • 秋日胜春朝

    晴日丽天,虽然有点小小的寒意,但是天气好得迷人,抬眼是碧蓝的天空,低头是碧绿的树木。秋还未深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秋日胜春朝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aazo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