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少坐在案台前,左手握着手机,右手握着一个蓝色的盖碗。
十分钟前,他看到太太的微信要出词卡,说起来,他好像很多期作业没交的样子了啊。
想了半天不知道如何回复,索性抛下手机,拿起盖碗,撇了一下盖碗里的茶叶抿了一口。
“我滴妈呀,泡久了。”简少自言自语,空无一人的茶社回荡着了了了的声音。
无奈的翻手把盖碗内的茶倒入公道杯里,起身去拿茶杯。
“拿茶杯喝有什么意思,哪儿有盖碗来的舒服,可惜这一泡已经浓的没办法喝了。哎,第一泡的味道只能兑水了。”他抬手拿起水壶缓缓的灌入公道杯中,看着公道杯的颜色越来越淡,快要溢出的时候才停了手。
探头闻了闻味,后悔不已,喝茶的时候走神,这是对茶叶的大不敬啊,这玩意没法喝了。想着就把公道杯里的茶水倒入烟灰缸里。又倒了水进盖碗,心里默数,“三、二、一,OK ,出汤。”
“呼,卧槽卧槽,烫死我了烫死我了。我最讨厌用盖碗。”好不容易将茶倒如公道杯,便迫不及待的将盖碗甩回茶台上,如果不是有丝瓜垫的缓冲,这个盖碗大概是要缺口了。
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态,即便是讨厌盖碗,可是每每喝茶的时候,首选的都是这个蓝色的盖碗,真是对蓝色执着的够劲了,这么丑的盖碗,除了他可没有别人想用呢。
“这第二泡的颜色比第一泡的颜色可顺眼多了,刚才就不该走神闷那么久,嗯,对,太太要我出词卡来着。四个字…四个字。”一边想一边喝,这贵一点的茶叶的确有贵的道理,入口顺滑,不如别的老白茶一般涩口,清爽,好像飘在云上一样舒服,回甘不重,但是够持久。
“那就白毫银针吧。嘿嘿,顺便难为一下这群人。”喝茶喝舒服了,反而人更坏了样子,居然时时刻刻不忘为难人了。
随手打了白毫银针过去给太太,顺便在群里冒个泡证明自己还没有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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