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帝上官西风,一生之中,在后宫共有4位皇夫。
我十六岁上位,杀母弑兄,乃凉薄之人.可不知为何?朕的这些个爱人们,却都莫名觉得,朕就应该爱他们!
朕的大皇夫浅月是丞相之子,十五岁便奉父母之命,入宫嫁给了朕。
浅月的发色有些许幻紫,生父是个西域人,还是丞相当年,年轻气盛的行差踏错。
我原本是定下要娶的是丞相府大公子的,可后来丞相深感亏欠浅月父子良多,这才打算用一个大皇夫的位置弥补浅月。
其实说实话,我倒娶谁都没有差别,左右不过一个院子,几顿饭食罢了。
自小母皇便告诫我,男人无用,只是我们女子闲时用来打发时光的玩物罢了。
尤其这男色,生平最最误人!
浅月长得很美,天生狐媚,不过性格爱闹腾了些,总给我一种想扭断他脖子的错觉,所以后来很快我便又迎了燕临入宫。
燕临是太史令公子,从娘胎里带来的诗卷气息,贤良淑德,守法知礼,只要往那里一站,不言不语,便能让我宽心。
所幸这燕临的言语平时也是真的少,大多只低头不语,浅浅一笑,深得我心。
我一直认为燕临都是个修禅的佛子,春风秋雨,皆不能动其心志。
直到那年太史令一家下狱,他在倾盆大雨之中,磕破了头。
我打着纸伞,面沉似水,与燕临陌生的似从不认识一般。
浅月柔若无骨,美人蛇一样靠在我身上趾高气昂。
朝臣之间相互制约,从来都不是谁的一言堂,我既乐于观看臣子们相斗,也善于挑逗他们相互撕咬残杀,从而留下于我更有用处的人,去其糟糠,这就像玩草虫,斗蛐蛐,不死,不足以平天下!
浅月既然是我的大皇夫,那么我留着他就必然有用处,不管我爱不爱他,那么在后宫里,我就不许有人能越过他去,尤其是燕临。
我爱他时,那么他的清冷孤傲便都是吸引人的长处。
可时日久了,他总对我这样不咸不淡的,我对他的情义,慢慢也就凉了下去,他的长处,也就成了怠慢。
我也不介意换个太史令,反正朝廷里等着出人头地的读书人,也是一抓一大把。
那日的燕临哭得很惨,鼻涕眼泪糊了一脸,他的五官本就不如浅月出彩,全指望着靠一身气质,独领风骚。
可现如今燕家跌落神坛,他便更不耐看了……
后来太史令一家被流放千里,燕临也被打入冷宫,听内侍官说,自从燕家出事,燕临便日日啼哭,没几日,便哭瞎了双眼,后来更是一夜白头。
不过现在这些也似乎都不太重要了,反正就在燕家伏诛没几天,我又换了新的太史令,状元之才,寒门新贵—张绯。
这朝廷之中的门阀,个个传承百年,势力盘根错节,相互攀扯,割据。
可日子长久了,他们似乎也都忘记了,这天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燕家之事,也只不过算是我给大家都提个醒;这天下,还是我上官家的天下,朝廷,也的确需要一批新血……
张绯便是这一批寒门子弟的代表,才华横溢,韬略万千。
只不过张绯是才子,也犯了这天下才子都会犯的错误,那便是年少多情。
“霸道帝王宠朝臣”,这若是写成画本子,必然会是大卖的。
可张绯之才,还与我有用处,若收入后宫,成了皇夫,摆在那里浪费,也实在太可惜了!
于是我便与他定下了十年之约,待他平定朝局,为我打下江山万里,那将来我也必会让他坐上浅月的位置。
可这十年之中,谁又晓得这世事的万千无常呢?
我并未真把张绯的话放在心上,可浅月却并非如此,他容貌俊美,又实在愚蠢。
在我二十八岁的“千秋诞”上,浅月引荐了司马忘月入宫为皇夫。
司马家是浅月的舅父家,在权势面前,骨血亲情尚不值得一提,就更别说一个八竿子打不到的舅父了。
所以很快,司马忘月便用秘法孕育了我的第一个孩子。
对于后代这件事,我倒并没太大的触动。
毕竟想当初母皇在世之时,独宠大皇子—琅之,还曾想打破国中百年女尊男卑的传统,册立琅之为皇太子。
后来还是我发动哗变逼宫,杀母弑兄,这才成功登上了皇位。
所以关于后嗣延绵之事,若是怨亲债主上门讨伐,我倒是觉得真可有可无。
不过司马忘月也到底算生下了本朝头一份的皇女殿下。
朝臣们纷纷上秦,要求我应该册立司马忘月的孩子为皇太女。
我怀抱着小小婴孩,哭声尖细,小老鼠一样,就这么个玩意,竟然成功的把浅月和张绯的脸都气绿了,还真是笑死个人!
这能看出什么?
万一长大了也是个昏馈之辈,那我还真把这万里河山都交给她败坏不成?
"陛下,关于我表弟晋封之事,您可想好了?"
浅月轻一下,重一下的为我捏肩,他出身高贵,生来便性子刁蛮,很少如此乘巧,连说话都低声下气的。
我嗤笑一声:"傻瓜,他司马家若得了势,那也是旁人的光荣,你又急个什么劲头!"
浅月犹豫了一下,终是说不出守望相助的鬼话,大约他也是真感觉到,自打司马忘月生下了皇女,也果真减少了和他来往的缘故吧!
第二日,我便明发御旨,斥责浅月身为大皇夫,整日无所事事,只顾胡闹,命宫人抱了小皇女,送到他名下抚养,毕竟名正才能言顺。
这孩子可不能像我,虽然也是父君亲生的,却从小长在刘良人的宫中,生成了一副狠毒凉薄的样子。
司马忘月在我书房外头苦苦哀求了一天,倒得了个忤逆圣上,大不敬的罪名,牵连母族。
本来我也并非想这么早剪除司马家的,谁让他母亲,十日上朝里有八日忙着弹劾旁人,就连他家的小公子,也眼巴巴的凑上来,非要入宫当皇夫的。
冷宫之中的奴才,惯会拜高踩低,司马忘月骤然失女,又牵连母族,没几日便被下人搓磨疯了,整日抱着一架古琴,叮叮咚咚的乱弹。
我还记得曾经赞过他一双手,生得白皙均称,极合适抚琴。
可世上到底还是知音人稀,白白浪费了这份忧郁成疾的相思……
"陛下难道终有一日,不悔!"
我抬头看向燕临,满头银发,自悟透了“情”之一字,到底还是多了两分风骨的。
"悔?"
我有悔,若他们都不入宫,出身名门,大抵也有自己的安逸人生。
所以张绯于我,才到底不同的吧……
后来,我人过中年,则又纳了个朱良人入宫,生得容貌与张绯有七八分相似。
张绯现在是丞相,百官之首,前无古人。他有自己肩头的责任和抱负,辛苦钻营半生,总不能都在一夕之间都付之一炬吧!
在我册立皇太女的那天,太女少师是他;在太女监国理政,我重病垂危之时,内阁元老亦是他。
我命宫人扶我,咧咧呛呛,想最后登上城墙,再瞧一瞧朕这万里河山。
可刚巧碰见丞相出行,男子当官,抛头露面,鲜衣怒马,这还是百年以来,我朝的头一遭新鲜事。
朕这满心满眼,亦是他……
我在这世上,所留下的最后一道御旨,便只要了朱良人陪葬。
他年少受宠,我独留他苟活于世,也不见得是件幸事,就不如赐了他体面。
可就在我死后没几天,原本身为新帝养父,大权在握的浅月却还是死了,他说他害怕,害怕从此就无人真心护他了,他活的孤单……
倒是张绯平安活到九十六岁,寿命极长,又娶了个贤德的夫人,子孙满堂,活成当初我所遗憾的样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