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郑嘉颖主演的《怒火街头》,是一部都市背景的律政剧,时常很幽默,但是又有很多很正的观点,虽然是一种消遣,但是却带来很多体会和思考,倒是一种意外的收货。
昨天看到主角七年前为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辩护,辩护律师申辩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死者的哥哥对死者有不一般的爱慕和迷恋,因占有死者而不得而杀害了死者,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辩护原则,嫌疑人被无罪释放,辩护律师即主角也名噪一时,可谓名利双收。但是这个案件却给主角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结果,死者的哥哥因为被指出并承认对妹妹不一般的爱恋而受到记者的围追堵截并在媒体曝光,导致身边人都带着异样的眼光看他,最后无法在香港生存而逃往菲律宾,但是妹妹的死以及他自己受到的指控让他内心充满了挣扎,最终自杀,而自杀之前他对主角(即辩护律师)录了一段表白内心挣扎和自杀过程的视频,对主角造成了非常大的震动,导致他长达7年未在法律界现身,直到7年后他开始在民间法律中心为弱势群体辩护。
应该说电视剧的表现手法是比较夸大和戏剧化的,但是我相信在真实世界中比之更加残酷的事情也是不绝如缕的。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主角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身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那么他自然要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他利用的手段也是合法,并没有捏造证据,只是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提出了合理的怀疑。但是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大大地出乎他的意料了。他的当事人真的是杀人犯,而死者沉冤不得昭雪,死者哥哥间接因此而死。
那么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有错吗?我觉得没有错。普通公民在面对国家机器对其的指控时,是相当无力的,如果此时要求其自证清白几乎不太可能,即便能,代价也是相当的沉重,现实中上演过“死者”复生或者真实凶手出现的事件,而此时嫌疑人已经为它的被指控付出了生命或者时间或者精神上的巨大痛苦,这一切无法挽回。因此,在受到刑事指控时,疑点利益归于被告非常必要,这意味着检方的指控必须是无可挑剔的,证据链是完整自洽的,证据的获得是合法的,在这样的程序正义之下,即便付出了放过真凶的代价,但是能够保护更多的人免于国家暴力机器的迫害,是经过时间检验的必要存在。希望我们能够向程序公正稳步地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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