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如果一个男人正和他女朋友处于闹分手的阶段,就和另一个女人搞小暧昧,这是允许的吗?”
“不允许,道德上就不允许。”
“如果后面没有交代他还有个女朋友,我根本想不到他不是单身的。可是他经常和女朋友吵架,他也知道他女朋友经常去酒吧,半夜才回家,还有一次直接不回家,女朋友承认了是陪其他男人去了,也就是说至少已经出轨过一次了。”
“这还不分手!”
“对喔,这样的恋爱还留着干嘛。这边分手又分不彻底,那边又搞起小暧昧。这样的男人要不得。”
这不是第一次我向身边的同学朋友问起这个问题,几乎刷了几遍这个剧,就问了几遍。
在周围人看来,这个男生确实是个好人,工作积极认真、待人和睦友善,但是在感情方面却是个渣男,渣又渣得不彻底,想骂他两句,但是吧后面总会接个“但是......”。
不过还是那句话,这样的男人要不得。尽管那个女朋友做得不对,是个实打实的渣女,这个男人悠游寡断,在两个女人之间摇摆的样子,是对两个女生的不负责任,也憋屈了自己,也是实打实的渣男。
遇到这种情况,这个渣男和渣女要一起骂,可怜了哪一方都有失偏颇。
忽然觉得,爱看电视还是有些益处的,就像绝大多数人可能没法通过多次实践经历来提高鉴渣能力,但是可以从电视剧里了解到恋爱中的两人该如何相处、怎样做是更好的、怎样做是不被道德允许的......
曾经,我经常在午休闲聊时间和同事讲起我看的电视剧剧情。有一次,我讲得可激动了,同事也默默地听完,像一个长辈一样的那种语重心长又带点可惜的语气拍了我的肩膀说:“哎呀,整天看这些。”
我懵了,像是沸腾到快要溢出来的一锅汤汁被泼了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我的分享欲。
这世上,好像有某种约定俗成的“好”和“坏”。比如,很多人认为经常看电视、经常上网、贪玩是“坏”的,像那些整天埋头苦干学习的别人家的孩子就是“好”的。
记得之前看过一篇写有关于“优雅”的文章,其中有一个爱跑步、身材保持得很好的女生,有记者采访时问她“你怎么不让你老公和你一起跑?”。
女生的回答让我印象深刻,“我就是喜欢跑步而已,就像他喜欢看电视一样,再说了,跑步不是也还有运动损伤这一说吗?”。
“优雅”在这个女生身上表现得活灵活现,她的回答让我突然醒悟过来,那位记者的这个问题本身就带着一种“经常跑步是好的,而经常看电视是坏的”的偏见。
而爱跑步的女生有自己的爱好,也尊重别人的爱好,没有偏见,更不会随便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这真的很优雅。
几乎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像运动有益于健康,但是运动过度或运动不当反而有损健康;
像追星耗钱耗时间,在很多人看来“不务正业”,但是追星带来的快乐是旁人无法体会的,而且,追星还促就不少人学会了P图、写文、剪视频,萌生了一技之长。
任何事情,只要我们能从中收获点什么,或心情上的愉悦、或身体上的健康、或某种能力的见长等等,就是值得的,有用的,不该收到他人偏见的。
我们自己心里清楚明白,做的这件事对自己的益处。如果受到质疑,那有问题的是他们,不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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