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今,多少英雄事,都付笑谈中。那么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吃,吃的好了才有力气去抓盗贼,去劫富济贫。一旦吃的不好了,亏了自己的胃,胃里没有东西消化,血糖浓度降低,四肢就会无力。这个时候别说当大侠了,生存就是问题。而关于吃,我是这里面的奇迹,从我第一次踏进江湖到现在,我的故事都够编写一本书了,这书其实也不厚,摞起来和我一半的高度吧!
初入江湖时,对于吃,我可是个行家。不吃葱、姜、蒜、辣椒这些调味食材,别看它们颜色好,越好看的越毒,能把人的五脏六腑给毒穿。说了这个你千万别认为我挑食啊,虽然我一向极度厌恶这样的调味食材,可我是一个专一的人。我爱吃土豆,什么黄焖土豆,土豆焖鸡,烤土豆,炸土豆条我都爱吃。我爱土豆爱到骨子里。你要是收购了全世界的土豆,也就征服了我,到时候我肯定会围着你团团转,我的土豆姑娘。
可是,爱总有个底线吧!我那三年终于还是被土豆打败了。按理说初入江湖的我,应该没那么多仇家。每一次我闯荡累了就会满怀欣喜的去吃土豆,依稀记得那时的我还年轻气盛。头一天打饭,关于这个,千万别觉得奇怪,毕竟英雄累了也是要吃饭嘛!我得罪了一个女魔头:“阿姨你有病啊,土豆焖肉,肉都被你抖完了”她漫不经心地瞥了我一眼:“哪里来的小子?”她的声音震得我耳膜疼,一把抓住我行走江湖的身份牌“老蔡的人啊,行,我记住你了,滚吧!”当时我吓得直哆嗦,别提理论了,我缩着头在最角落里偷偷吃着饭,生怕她一个眼神杀死我。
食堂那时候的土豆焖肉从此称成了我的梦魇。土豆多好吃的植物,被他们弄成了红薯,又肿又大的,比雪还白,比土还难吃。自从我被女魔头盯上后,即使我每次都给她夸成了天仙,她那一手抖勺功还是让我每次都吃不着肉。有一次他一次给了我三块肉,我激动的差点跪下。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当我背上行囊踏入另一个也是三年的江湖,我不再像以前一样痴迷于土豆。在这里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所谓天才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我就是,虽然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但也是鸡窝里的山凤凰啊!
三年里我不断换着同伴,又不断的逃离他们,看来我真是个天才。我的这个习惯就像我已经习惯了阿姨们各式抖勺功一样,深入骨髓改不掉了。提到抖勺功,虽然后来的阿姨都没有我初入江湖那一个境界高,但各有千秋。其中有一个我十分害怕,她盛饭时一挠屁股就证明必抖勺。弄得我每次从她那窗口买饭就盯着它的屁股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对她有意思呢,这也是我不愿和人一起吃饭的原因之一。
六年的时光啊,我经历了各种打击,恍若隔世。后来我又见证了其他地方的抖勺功。但都没有以前的技术高超,我研究了这个功夫好几年,抖勺功可以说是江湖里的一大特色了。如果江湖想要拥有以前的声望,那么这个功夫可以算得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啦!
后记: 《食堂江湖》
贫穷者成群结队
优秀的人落单
排在窗口
买餐
食堂打饭的阿姨
练得一手抖勺功
见哪个顺眼
哪个与自己有血缘
狡黠一笑
肉多了半碗
而我
就在这夹缝里求生存
一生老被暗算
幕后真凶找了好几年
食堂江湖
着实太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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